2022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南雄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我市成功入选2022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水口镇下湖村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乌迳镇田心村、古市镇丹布村获评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乌迳镇政务服务大厅被评为韶关市镇级标杆大厅,珠玑镇政务服务大厅被评为韶关市镇级标杆培育大厅。现将我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
(一)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后,我市迅速启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各项工作,及时在市委常委会会议上传达学习,并充分发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龙头作用,以专题辅导和集体研讨的形式开展专题集中学习,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时把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带动全市党员干部职工迅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组建市委宣讲团和市级百姓宣讲团。从市委党校抽调骨干教师组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市委宣讲团,赴各镇(街道)、市直副科以上(含垂直管理)单位开展巡回宣讲和集中宣讲。从各有关单位抽调党员干部职工组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市级百姓宣讲团,赴社区、农村、企业、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开展宣讲。
(三)开展专题辅导。由市司法局主要领导在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作法治思维与依法行政专题辅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关于法治中国建设战略布局。
二、多措并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引导领导干部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十四届第15次常委会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及韶关市有关部署要求,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重点学习内容,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关键少数带动大多数。
(二)多措并举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进人民心里。一是统筹市融媒体中心及所属新媒体平台开设专题专栏,运用“南雄发布”“融媒南雄”等平台,深入宣传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法律法规,累计发布法治相关工作动态信息200余条。二是组建“与法同行”百姓宣讲志愿服务队伍,邀请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优秀律师等,以以案释法的方式,定期开展百姓宣讲活动,提升群众运用法律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基层落地生根,今年已开展法治建设相关宣讲60余场,参与群众2000多人。
(三)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订购《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400本,组织全市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用以指导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
三、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头雁效应”。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在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在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进行述法,接受监督。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将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中,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
(二)运用年终述法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积极组织开展2021年度述法工作,我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其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18个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均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个人述法报告,全市共54个单位参与了述法活动,实现了市、镇两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及其工作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
(三)完成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倒查整改行政执法实践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聚焦整治重点和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把整改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切实提高问题整改落实的执行力,做到立行立改、对账销号。
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措施
(一)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组织开展《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广东建设规划(2021-2025年)》系列学习活动。2022年4月,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集体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2022年9月,邀请专家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上专题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二)出台法治南雄建设规划。印发《关于南雄贯彻落实〈法治韶关建设规划(2021-2025年)〉实施意见》《南雄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南雄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南雄市五年的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的总体目标、发展方向和具体任务,形成推动法治建设的“施工图”,推进我市“一规划两纲要”的落实。印发了《南雄市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南雄法治乡村建设的总体目标、任务分工,为实现乡村依法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制定我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对标韶关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制定我市工作要点,编制了分工方案和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落实要求,有序推进我市依法治市工作。
五、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宣传贯彻实施新法
(一)落实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在市政府第十六届7次常务会议上,传达贯彻学习《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中若干底线要求》文件精神;在市政府第十六届12次常务会议上传达学习贯彻《韶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方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文件精神,推动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规范化、长效化。
(二)宣传贯彻新法
1.宣传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印发《南雄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项行动方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新行政处罚法的学习纳入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2022年度专题学法活动内容,强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形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思想和行动自觉。通过召开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新行政处罚法专题学习辅导会,邀请专业律师解读新行政处罚法,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将新行政处罚法的宣传纳入我市“八五”普法规划,制定普法宣传计划,营造浓郁学习氛围。
2.宣传贯彻《韶关市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印发《南雄市开展〈韶关市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开展《条例》法治宣传进乡村活动,大力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提升农村水源生态环境安全。
六、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促进高质量发展
1.进一步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一是深入推进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已完成了派驻机构属地管理,并与镇(街)相关机构整合设置。二是加强政府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印发了《南雄市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依申请类权责清单指导目录(2022年版)》,对比2020年权责清单指导目录的依申请类事项,保留126项、修改84项、新增83项、删除72项。三是积极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对企业投资项目实行负面清单制管理,严把项目准入关,对《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版)》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一律实行告知性备案制,实行备案制的投资项目,通过广东省“一网通办”政务服务系统办理,不设置任何前置条件,保障大中小企业广泛享受“非禁即入”的市场准入权利和待遇。
2.更加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开展了南雄市2022年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专项行动。目前,全市共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1628项,进驻率达96.14%,基本实现了“应进必进”,网上可办率达99.16%,96.02%的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99.94%的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二是深化“无证明”城市建设。推行“粤省事码”“粤商通码”扫码用证、免证办事,实现645个政务服务事项免提交证明材料。三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投资类项目和投资带方案类项目的审批时间分别压缩至35个和26个工作日。四是持续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优化企业开办,实现“一网通办、一窗通取”,把全流程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内。
3.依托“互联网+”,建设服务型政府。一是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入推进“一件事”主题服务,目前,可办理“一件事”事项共99件。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好差评”大厅评价覆盖推广度达100%。深入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突破“信息孤岛”瓶颈,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全力推进“跨域通办”服务,省内通办138项,跨省通办66项。二是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组织全市完成了监管事项目录的认领、补充、完善工作,全市共认领监管事项832项,梳理实施清单569项,监管事项认领率、实施清单完成率、实施清单完备率均达100%。三是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群众延伸。开展“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在我市行政村的全覆盖工作,目前“粤智助”已进驻全市208个行政村,累计办理事项总数达61万件,累计服务群众超33万人。
4.聚焦重点抓提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南雄市2022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每季度召开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研究推进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堵点,统筹推进各类营商环境改革事项,形成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在韶关市首次营商环境“红黑榜”制度考核中获评第2名。
5.完善信用体系建设。依托“信用南雄”和国家、省、韶关市相关信用平台,建立信用信息采集目录,推进信用信息展示专栏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截至2022年11月,南雄市信用平台汇总收纳全市43个部门32.3万条信用数据,其中行政许可86958条,收录信用代码73256条。
(二)完善依法行政和行政决策机制,不断提高决策能力
我市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决策程序,在决策前必须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严格落实法律论证主体责任,坚决避免因决策失误产生矛盾纠纷、社会风险以及重大损失。
1.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编制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会前审查、会后把关和备案制度。贯彻落实韶关市新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要求,印发了《关于转发〈韶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积极推进镇街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印发了《关于转发〈关于推进乡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雄法治办〔2022〕17号),对各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和合法性审核要求做了明确的规定。2022年制定市政府规范性文件3件,审查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3件。
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贯彻落实《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精神,修订并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流程。及时根据上级要求调整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审核程序和备案要求。完成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目录征集工作,并在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按照程序印发实施。2022年,我市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4件。
3.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我市持续推动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落实中央、省及韶关市有关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我市法律顾问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制定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业务操作指引》,细化及明确了法律顾问工作过程中聘用单位、政府法律顾问等各方的业务要求。
(三)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深入。我市18个镇(街道)全部成立了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和执法大队(办公室),逐步充实队伍力量,乡镇(街道)执法编245个,实有执法编公务员160人,今年8月全部任命了副科级执法大队(办公室)队长(主任)。制定《南雄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办案场所设置规范》,稳步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建立“导师制”培训制度,通过执法单位业务骨干“传帮带”,推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业务能力不断提升。建立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开展情况季度通报制度,全面加强统筹协调。2022年,18个镇(街)的案件办理量为:行政检查3597次、行政处罚197宗、行政强制22宗。
2.执法能力建设持续加强。一是专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执法检查,促进职能部门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二是印发了《南雄市2022年行政执法法治专题培训工作方案》《南雄市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的行动实施意见》,打造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法治工作队伍,推动全面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三是首创式编制并印发《行政执法100问》,聚焦执法人员常遇到的问题,逐项解答,供执法人员学习参考。四是加强公安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整治执法顽瘴痼疾,落实群众上门报案“五个当场”制度,深化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严格慎用强制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少捕慎押”刑事司法政策。
3.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了成品油专项治理行动、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行动和长江禁捕打非断链行动,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等市场监管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发起“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12350有奖举报投诉”等活动,主动排查隐患,强化源头治理。强力推进扫黑除恶、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涉毒犯罪专项行动,有效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组织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校园安全专项行动,有效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事故整治专项行动,确保南雄道路交通安全有序。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开展根治欠薪攻坚行动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四)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建立统一指挥和多部门协同响应处置机制,编制完成了总体应急预案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和工贸4个领域多套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演练后进行评估和持续改进。防范化解本地区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危机沟通和心理干预,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95场,参与3515人次;参与“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833人次。
(五)完善多元解纷机制,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
1.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一是强化行政复议办案机构建设,设置接待区、办公区、会议区(调解室)等功能室,行政复议相关制度上墙公示。二是加强行政复议队伍人员配置,向市委编办申请增加了1个人员编制用于行政复议工作,并完成了招录。2022年,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40宗,其中受理36宗,较去年增长11宗。
2.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市政府领导及市政府部门负责人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落实司法建议1件。
3.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完成了2022年度专职人民调解员的续聘工作和首次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我市共有7位人员调解员被评定为四级人民调解员;指导成立了南雄市知识产权矛盾纠纷、物业纠纷、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全安、水口、油山、南亩4个镇的商会调解委员会。
4.深化诉源治理。积极推动信息联通、工作联动和矛盾纠纷的联排、联防、联调,并且积极整合各方面调解资源,印发了《关于建立“庭所共建”机制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5.依法化解信访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
(六)健全监督体系,行政权力更加规范透明
1.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纪检监督。2022年市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33件,政协会议提案议案49件,按时办复率和代表满意率均达100%。受理50件行政公益诉讼线索,立案35件,发出检察建议13份,磋商函15份;受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线索2件,立案2件。建立健全市纪委监委与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制定《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机制》,与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大余县建立跨行政区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2.强化审计监督。制定《南雄市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权力运行,以强有力的审计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发展。
3.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在通知公告、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栏目发布最新信息;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以及社会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来抓,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七)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强化法治建设的“主力军”
1.积极开展常务会议前学法和专题学法。通过采取会前学法和专题学法的方式,全面提升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大力开展执法培训。印发《南雄市2022年行政执法法治专题培训工作方案》,从法治思维培养、专业技能培养、职业道德培养等各方面进行了整体部署。开展执法人员全员培训,加快提升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素养、专业执法技能和执法信息化应用水平。组织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到市市场监管局跟班学习,着力解决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初次从事行政执法工作执法经验缺乏、无从下手的问题。
3.加大专门队伍干部的培养使用力度。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依法依规办事的选人用人原则,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在选拔任用方面注重优先选拔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领导干部。一是注重将法治观念强、有政法工作经历的领导干部选配到政法系统担任领导班子,为推动南雄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人才保障。二是畅通政法系统交流渠道。近年来,为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我们将部分在单位工作时间较长,踏实肯干的领导干部在政法系统内部交流,如政法到司法、法院到政法等的交流。三是扎实开展政法系统职级晋升,近两年政法系统领导干部职级晋升25人次。四是加大法治专门队伍年轻干部的培养。积极选派10名年轻干部到疫情防控一线参与实践锻炼。
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一)我市行政执法与新时代执法要求相比仍有差距。存在部分单位对执法的重视程度不够高、法制审核人员不足、职权下放单位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传帮带”工作不够重视等问题,执法人员虽然有较强的法治思维,但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致使我市的行政执法仍存在较大提升空间。
(二)韶关市执法信息平台使用率不高。韶关市执法信息平台自今年上线使用,我市部分执法人员仍存在惯性思维,以线下办案方式为主,致使我市执法信息平台使用率不高。
八、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开展理论学习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普法宣传,强化基层干部法治思维。加强普法宣传,强化基层干部法治思维。
(二)强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好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统筹好各职权下放部门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业务知识培训,贯彻落实好“以案释法”培训制度。有针对性的组织镇街综合执法人员执法业务培训。深入推广韶关市执法信息平台使用,严格落实“导师制”,做好“传帮带”工作。
(三)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工作、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助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南雄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