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31日在南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
南雄市审计局局长 张政平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各单位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空前等严峻形势,认真执行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批准的2019年财政预算(调整)草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和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认真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有效保障各项重点支出,严控财政运行风险,增进民生福祉,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财政收入较快增长。2019年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和前所未有的财政减收因素,全市财税等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和各有关预算部门,依法加强税收及非税收入征管,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全年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3亿元、同比增收0.54亿元、增长10.51%,争取上级补助收入30.90亿元、新增政府债券资金5.38亿元,园区企业税收入库1.53亿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三保”支出,聚焦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战略、重点民生领域,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2019年全市教育和社会保障等九大类民生支出31.8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85%,地方公共预算中的民生类支出连续三年保持在80%以上,民生事业进一步发展。
——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财政部门树立科学管财理念,持续推进项目库建设、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和涉农资金整合管理,建立完善支出进度考核机制和重大项目支出跟踪机制,加大力度消化暂付款,化解财政运行风险,财政预算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加大。各有关单位按照市委审计委员会和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各司其职,协同配合,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截至2020年6月底,2018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市本级14个单位在财政管理、预算执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重点民生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等方面存在的40个问题,已落实整改35个,部分整改3个,正在整改2个,整改完成率87.50%。通过统筹盘活加快支出财政资金3.70亿元,追回款项121.99万元,上缴财政45.77万元,制定完善制度31项,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积极推进本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审计全覆盖,运用大数据审计方法,组织实施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财政等相关部门不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推动项目库建设、推进预算绩效工作和涉农资金整合,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压减一般性支出”的原则,确保重点支出,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较好地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一)本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
重点审计了财政部门组织的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等情况。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反映: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4.46亿元,总支出41.06亿元,年终结转结余3.40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1.69亿元,总支出11.06亿元,年终结转结余0.63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15.90亿元,总支出15.30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0.4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0.28亿元,总支出0.28亿元,收支平衡。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9.24亿元,2019年初政府债务余额12.14亿元,当年新增债务5.85亿元,减少债务0.52亿元,年末政府债务余额17.47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全口径预算管理方面
(1)市税务部门应征未征54个一级预算部门所属期为2018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计指出问题后,市政府于2020年4月发出催缴通知,截至7月2日,已有26个单位补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3.34万元。
(2)市财政局未按规定在预算草案报告中对预算批准前安排的支出作出说明。2019年1月24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会上市财政局未按规定将预算批准前预安排的1.85亿元支出在预算草案报告中作出说明。
2.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上级财政安排本级其他专项债券资金2.84亿元,共涉及38个子项目,因部分项目申报资金需求与实际资金需求存在较大出入、部分项目未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和未及时完成项目验收或评审等,至当年9月新增债券资金支出0.77亿元,支出进度仅27.04%。当年10月市财政局对部分子项目进行调整,涉及金额1.15亿元,调整后其他专项债券资金已完成支出。
(二)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
利用大数据审计技术和创新审计组织方式,首次组织对全市91个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全覆盖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相关部门单位不断加强预算管理,预算执行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个别单位变相截留和挪用征拆工作经费,涉及金额30万元
1个单位通过先拨款200万元后发通知收回部分拨款的形式变相截留征拆工作经费30万元,其中6.79万元已被该单位挪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印刷费等非预算支出。经审计指出问题后,该单位已将截留款30万元缴回财政。
2.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
(1)2个单位未及时与中标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涉及采购合同2份、金额292.40万元。
(2)18个单位违规先签合同后备案,涉及采购合同39份、金额79.11万元。
3.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管理不规范
(1)2个单位存在超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涉及金额1.27万元。
(2)7个单位超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涉及金额20.29万元。
(3)部分单位未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公务卡。一是1个单位未按规定开设公务卡。二是已开公务卡但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其中:16个单位现金报销公务费用182.73万元; 2个单位先由个人垫支公务费用再报销,涉及公务费用23.85万元。三是10个单位未通过本级财政公务卡系统进行结算,涉及转账报销公务费用20.61万元、现金报销公务费用78.79万元。
4.资产管理不规范
(1)部分单位资产账实不符。11个单位共有26宗土地和房屋、面积25,100.99平方米,未在会计账和财政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登记。
(2)会计账与财政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账账不符。34个单位会计账固定资产总原值或明细分类原值与财政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资产记录不一致。
5.财务管理不规范
(1)4个单位未按规定在财政财务监管系统登记会计账。
(2)2个单位未在财政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登记资产信息。
(3)33个单位2019年底财务会计财政拨款收入与预算会计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不相等。
(4)截至2020年3月底,24个单位仍未完成2019年财务会计年度结转。
二、“三大攻坚战”审计情况
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组织对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和生态环境保护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和乡镇基本能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生态文明政策及工作部署,结合地方实际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取得了一定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一是1个乡镇未落实森林防火责任。2019年10月10日下午13时许和18时许,该乡镇生态公益林先后两次发生山火,过火面积20.41亩;二是2017年8月至2019年9月期间,1个乡镇未建立森林病虫害防治应急预案。
(二)生态保护管理方面。一是1个生态保护区管理单位未对进入自然保护区内的高校、社会团体等科研、教学团队进行登记管理,未有效掌握进入核心区人员情况;二是1个自然保护区缓冲区的7个界桩因疏于维护,已出现损毁、字体不清、桩体油漆完全脱落等现象,影响了界桩的标示作用。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重点对我市2019至2020年审计年度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职业技能晋升培训等“稳就业”相关工作部署落实等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能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和政策要求,采取多项措施,在鼓励劳动者提高职业技能水平、促进劳动者就业和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稳就业”政策落实方面。一是未及时审核造成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申请严重超期,117名学员申请技能晋升培训补贴,从提交到实际通过审核,延期时间最长的为11个月,涉及金额19.76万元,远超出规定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影响了稳就业政策落实效果;二是育婴员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滞后,因未及时成立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未落实智能化平台和试题印刷设备等职业技能鉴定基础设施,影响了我市2019年1月后的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二)学前教育政策落实方面。1个部门未按规定向社会公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名录和收费标准。
四、重点民生项目审计和资金审计情况
围绕市委、市政府民生工作的决策部署,审计了部分重点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建设单位能执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基本能按相关规定和工作要求推进建设工作,城乡建设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质量管理方面
1.项目设计图存在缺陷。一是9个乡镇污水管网项目均存在设计方未在配套管网工程系统中设置事故排出口,将导致管网系统发生故障时,影响系统恢复;二是1个乡镇污水管网项目施工图设计方案前后不一致,设计方未考虑河床影响;三是设计方对各镇污水处理区的密封钢格栅板企口大样图设计不周全,其防腐能力与现场环境不相应,未采用强度更高的热渡锌或不锈钢材料;四是1个乡镇污水处理厂设计选址违反河道管理相关规定。
2.施工单位未按设计图纸施工。一是9个镇污水处理厂区走道侧石、部分乡镇污水管网沉泥井、检查井及截污井均未按设计要求施工,存在偷工减料的现象;二是施工单位实际使用的污水接户管材与报审材料不一致;三是1个乡镇新农村建设示范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中有3个村的人工湿地池未按设计图纸施工。
3.污水管网项目施工方未对隐蔽工程(管网系统)进行闭水试验,存在较大质量风险。
(二)合同管理方面
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未严格执行合同相关条款。一是施工单位擅自招标确定设备采购供应商,污水处理设备参数未经业主审核;二是监理单位未按招标文件配置对应数量监理人员,且投入现场人员与建设工程报建资料完全不一致;三是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定期提交项目进度报告;四是项目业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未按合同对延误工期的结果制定顺延工期报告、支付违约金等具体的违约追责措施。
五、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对全市2018年度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所审计的单位、镇(街)积极推动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政策,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运作和交易制度,账务管理总体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数据不实
1.部分村委会林权信息登记不完整。2018年“三资”平台系统林木资产板块记录,与相关部门提供的涉及13个镇、36个村委会登记的46项林权证信息不符。
2.部分村委会土地信息登记不完整。6个村委会存在农用地或建设用地等相关地籍信息,但三资平台未登记相应信息。
3.个别村委会房产信息应录未录。一个村委会名下有一处房产,但三资平台系统无对应记录。
4.部分村委会资产资源租赁信息登记不准确。部分村委会存在资产租赁合同信息与三资平台系统记录不一致。
5.15个乡镇的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使用率低。韶关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中,除个别乡镇有详细交易信息记录、2个乡镇有零星交易记录外,其余15个镇(街)皆未记录相关交易信息。
(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方面
应收未收租金和承包金。一是10个村委会未收或未按合同足额收取通信基站场地租金;二是部分村委会应收未收房产租金6.6万元;三是个别村委会应收未收五岭洞罗陂洞15亩水毁荒地2017至2019年的承包金0.2万元。
(三)农村集体资金管理方面
一个村委会使用财政“一事一议”资金支付工程款5万元的水利工程投资项目未经评审。
六、审计发现问题的原因分析
从审计情况来看,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
一是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项目库建设不够完善。财税部门未严格执行预算法有关规定,存在应收未收非税收入行为;入库项目质量还不够高,部分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和规划等准备工作不扎实。
二是预算单位及财政部门财政财务管理水平不高。部分预算单位对财务基础性、日常工作不够重视,内部控制制度未能有效执行,存在风险防控的薄弱环节;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资产管理等方面监督检查力度不够,监督实效不明显,未能形成对预算单位的有效制约。
三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如“稳就业”政策落实不到位,技能补贴审批时间长,改革配套设施缺乏,影响政策落地;项目建设、污染防治等方面,职能部门、项目单位等责任主体责任不落实,如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全过程缺乏有力有效的监督,导致工程项目质量不高。
七、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提升预算执行力,强化全面预算管理
全面落实预算法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依法组织预算收入,加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的力度和广度,探索将评价结果运用于政策调整、预算安排、专项资金设立调整和改进管理等方面。
(二)建立健全项目库建设机制
为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促进南雄经济发展,增强经济自主增长能力,壮大经济总量,建立健全项目库建设机制,加强沟通,畅通信息,形成合力,分条分块谋划做好项目储备,推动项目建设。
(三)加强会计核算和资产监管
加强对预算部门及镇村等的会计核算、资产信息登记、“三资”管理和交易以及公务卡结算的监督检查,通过考核倒逼相关单位部门提高会计核算水平、资产管理能力及规范公务支出和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相关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切实履行岗位监督职责,加强资产管理,定期进行盘点清查,确保真实、完整反映单位资产状况。
(四)强化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及压实责任
一是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保护主体责任。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列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内容。二是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发挥自然资源管理机制作用,将责任分解落实到人。三是健全考核督查制度和责任清单制度,加强监管力度和巡查力度,切实履行土地和林地资源的保护和监管职能。
(五)进一步强化对重点民生建设项目的监管
创新方式方法开展施工质量监督,落实责任主体,加强对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的管控力度,加强对设计图纸的合理性审查,确保工程质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在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下,市审计局派出2个审计组、5名审计人员,组织对全市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开展了专项审计,坚持边审边改,重在促进规范管理,推动落实政策和解决问题。截至2020年3月底,全市安排疫情防控资金合计2,775.72万元,用于疫情防控人员补助、设备和防控物资等支出2,281.41万元;社会捐赠资金182.04万元,支出169.62万元;社会捐赠各类物资30.72万件,安排使用物资29.29万件。
审计情况表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中央、省、韶关市的决策部署,及时成立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统筹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用于防控物资采购及社区防疫,及时调配社会捐赠款物用于各部门单位防疫,推动政策资金和贴息贷款加快投向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较好保障疫情防控重要医用物资、生活必需品平稳有序供给。全市积极稳妥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取得阶段性的成果。
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市审计局将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市审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促进做好“六稳”工作和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南雄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争当全省苏区县域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做出新贡献。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