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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雄市2019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报告

时间:2020-08-14 09:27:30 来源:南雄市审计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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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南雄市2019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

  整改结果报告


  (2020年6月29日在南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


  南雄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常务副市长  朱海兵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2019年9月23日,市委书记、市委审计委员会主任王碧安主持召开全市审计工作会议暨2018至2019审计年度审计整改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各镇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和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找准存在问题,扎实推动整改。2019年12月,市委审计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被审计单位整改、政府主导、人大监督、主管部门监管、审计跟踪督促、纪检监察巡察协同的审计整改工作责任体系。市政府针对重大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专项督办,指导督促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落实整改责任,发挥审计的“治已病、防未病”作用。被审计单位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狠抓落实整改责任,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完善机制和制度建设,提升整改效能。截至目前,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市本级14个单位在财政管理、预算执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和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等方面存在的40个问题,已落实整改问题35个,部分整改问题3个,正在整改问题2个,整改完成率87.50%。通过整改,统筹盘活加快支出财政资金36,959.90万元,追回款项121.99万元,上缴财政45.77万元,制定完善制度31项,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预算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未将上年(即2017年底)结余结转资金74,558万元编入当年预算的问题,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41,599万元,政府性基金32,959万元。市财政局根据《中央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16〕18号)的有关规定,在编制2019年预算调整草案中,已把上年结转结余资金编入预算调整草案,并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2)对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收入2,816.06万元未按规定编入社保基金预算的问题,市财政局在编制2019年初预算草案中,已将职业年金收支编入预算草案。

  (3)对2018年上级提前告知的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有2,720万元未编入年初预算草案的问题,市财政局加强了对上级提前下达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法》完整反映,做好预算编制工作。

  2.预算编制不够科学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北城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预算安排未考虑上年执行情况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已于2019年6月4日审议通过我市2018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项目调整方案,其中“2018年重新安排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1,000.00万元”项目已调整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园区片)项目,截至2019年9月25日,上述债券资金已全部支出完毕。

  3.部分存量资金统筹收回后未及时使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8年本级预算安排收回2015年及以前年度结余结转统筹资金15,906.56万元,截至2018年底还有2,584.87万元资金沉淀在国库,未及时使用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在2019年预算草案中把结余的2,584.87万元与收回2016年及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共计10,889.70万元,重新安排用于118个重点项目。截至2019年9月20日,收回2015年及以前年度结余结转统筹资金余额2,548.87万元已全部支出完毕。

  4.新增债券资金11,790.48万元存放在预算单位(项目单位)未使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新增债券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市政府积极推动整改工作,一是召开新增债券支出会议,约谈全市预算单位负责人,落实项目进度和支出责任,逐月明确支出目标,确保支出进度。二是加快项目工程款结算进度,尤其是要求已完工的项目,尽早评审结算,市财政局主动对接预算部门,提升服务效能,及时跟踪项目进度,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三是及时调整项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我市2018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项目调整方案,对无法如期完成支出的11个项目进行调整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园区片)项目。目前,2018年新增债券沉淀资金11,790.48万元已全部支出完毕。

  5.未严格执行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政府在布置2019年年初预算时,明确要求各预算单位在申报项目时严格按照要求申报绩效目标。2019年9月,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雄财〔2019〕78号),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做出安排,并抽取了5个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10月印发了《南雄市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雄财〔2019〕81号),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今后,市财政局将根据中央、省、市财政对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工作,及时组织全市财政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南雄市的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二)部门预算执行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和细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市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如村(组)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费预算执行率52.10%、培训费预算执行率66.14%的问题,市财政局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完善预算编制管理,加强预算执行,努力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和科学性。

  (2)对2018年部分项目预算未细化的问题,市财政局将规范编制预算,把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做到据实列支,逐年规范。

  2.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应收未收通信基站场地租金的问题,市一中已收回租金5.7万元并上缴财政;对应收未收租金38.82万元的问题,市人民医院已将租金全部追回。

  (2)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的问题,市一中已于2018年9月5日将书杂费27.77万元上缴财政。并加大规范化建设,制定了财务报销、固定资产、出差管理等4项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政财务收支管理规定。

  3.差旅费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原市文广新局和市人民医院存在未执行因公出差实行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定额包干的管理规定的问题,市文广旅体局强化了内部控制,健全完善了差旅费、公务接待、会议费管理等5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行为;市人民医院重新修订了差旅费、车辆、固定资产、财务内控、采购管理等6项制度,规范报账流程、审核流程,严把审核关,对不符合规定的单据一律不予报账。

  (2)原市国资办2018年存在出差未履行审批手续情况的问题,原市国资办划转到市财政局后,严格执行市财政局有关差旅费管理规定。

  4.审计发现的其他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原市国资办履职不到位,未能掌握全市经营性资产数量、价值及租金收缴情况,未按市政府要求履行对全市经营性资产进行监管职责的问题,根据《南雄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整合重组工作方案》和2018年10月26日我市经营性国有资产整合划转工作会议,从2018年10月底开始,市国投公司负责我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调拨工作。截至目前,市国投公司接管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共1306宗,资产面积合计120.32万平方米。同时,市财政局认真落实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要求市国投公司逐个核实调拨的经营性资产,进行登记造册,再提交市政府审核以注资或无偿划拨的形式给市国投公司,市国投公司按照注资情况上缴国有资本预算。此外,市财政局还通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对各单位固定资产进行监管,严格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审批。

  (2)对违规在工资发放中为党员代扣代缴2018年党费共2.42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执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现全部通过现金方式收缴党员党费。

  (三)重大政策落实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以前年度扶贫资金闲置,新农村示范村建设资金20,336.21万元闲置时间超过1至2年,扶贫开发资金及其他专项结余资金32.75万元闲置时间超过2年以上的问题,市农业农村局积极整改,及时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并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已于2019年10月底全面完成资金支付使用。

  针对上述扶贫资金闲置问题,市财政局制定了《新时期精准扶贫资金定期检查办法》《南雄市基层财政所扶贫资金检查及日常工作检查回头看方案》等制度,加快资金安排和使用,及时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2)产业扶贫项目存在名股实贷或损失浪费风险的问题

  一是湖口镇入股南雄众田中草药种植专业合作社项目,湖口镇及时进行整改,于2018年11月12日完成合作社工商登记变更,将注册资本提高到5,533万元,正式明确扶贫资金股权。此外,签订担保抵押补充协议,由南雄市信赢林场作为抵押担保。

  二是澜河镇白云村使用扶贫资金入股电站问题,澜河镇已要求甲乙双方在新签协议中明确约定,合作期间白云村投资专项用于支持鲜地电站实施电站增效扩容,由此购置的发电设备所有权归属白云村所有,鲜地电站仅获得使用权,并负责履行必要的保管、维护义务,确保设备完好无损,不得发生非正常资产贬值。白云村同时将该发电设备登记于村委会固定资产列表并予以公示,接受村“两委”干部、村监会和广大村民的监督。

  (3)对有7个村委会利用扶贫资金购买4间商铺未登记固定资产账,涉及金额357.83万元的问题,相关镇村已经进行整改,将固定资产登记入账。

  针对上述扶贫资金和扶贫产业存在的问题,我市制定了《南雄市扶贫专项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南雄市新时期精准开发帮扶单位及自筹资金管理办法》《南雄市扶贫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南雄市关于面上非贫困村扶贫产业扶贫方案》等制度,成立扶贫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和雄康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统筹、规划全市扶贫产业工作,建立健全扶贫资金投入风险评估和扶贫资金退出机制,规范各镇村扶贫资金和扶贫产业管理。同时,举一反三,对全市扶贫产业项目开展“回头看”,及时发现和整改风险问题,确保全市扶贫产业项目规范、安全发展。

  (4)违反合同约定多支付新农村建设工程进度款共13.94万元(其中:省定贫困村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建设项目第一期工程多支付进度款11.08万元;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点聪辈村三标段第一期工程多支付进度款2.86万元)的问题整改情况

  市委农办经核实,已责令建设单位退回了多付的进度款11.08万元、2.86万元,市纪委监委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工程的监督管理,在支付该工程结算款时,按照实际工程量核实变更项目工程量,严格审核报送资料,依法依规支付该工程剩余费用。

  2.各部门单位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市供水、供气企业仍未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供水供气未做到用能报装“一站式”服务的问题。2019年6月底,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已批准我市星翔供水公司、佛燃燃气公司和南方电网南雄供电局三家用能企业在省政务服务网的系统账号,认领公共服务事项。市行政服务中心与浪潮公司沟通,将用能报装事项同步到“一门式一网式”系统,同时在“一门式一网式”系统中配置相关事项的流程、添加三家用能企业办理人员账号,并对办理人进行一对一系统业务培训,提高水平。2019年9月10日起实现企业申请报装、缴费、用能业务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1号综合窗口实现“一站式”办理。

  (2)市公安局未提供居民身份证相片免费采集和“多拍优选”服务的问题,目前我省均执行2018年9月29日印发的《广东省居民身份证办理工作程序(试行)》(广公(治)字〔2018〕867号)“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主要采取市场化模式,由社会合法登记的照相馆(点)负责”,因省公安厅未提供相关内部接入平台,暂无法实现居民身份证相片免费采集。具体整改进度需以上级部门部署为准。市公安局经请示韶关市公安局,回复待省厅确定“居民身份证相片免费采集和多拍优选服务”自助机种类型后,再由各地按计划进行采购。

  (3)市公安局未将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事项列入部门权责清单,未提供相应的办事指南查询的问题,在韶关市公安局户政科指导下,市公安局已录入该事项,现已在政务服务网平台公布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指南。

  (4)市公安局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未实现立等可取的问题,现韶关市公安局已购置2台“立等可取”临时身份证制证机在韶关市公安局试点,因目前存在单张制证机技术不成熟、生产厂商较少、机器故障较多机器维修成本高、单独每张制版做证相对于每八张证制版做证浪费制证材料等问题,故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条件尚未成熟,暂未在县(市)推广。目前,市公安局正在努力争取资金优选制证机,力争早日完成采购“立等可取”临时身份证制证机。

  (5)对市公安局未细化快速办理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绿色通道”服务的具体措施,无办事指引、公告、说明等,造成“绿色通道”窗口服务未制度化,办证群众对“绿色通道”服务不了解的问题,韶关市公安局于2019年8月1日印发《关于规范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快速办理“绿色通道”工作指引的通知》,市公安局将韶关市公安局统一制定的绿色通道办事指引牌下发到每个派出所张贴上墙。

  (6)市公安局未提供网上办事平台预约户政业务服务的问题,经市公安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共同努力,已调试好叫号系统,并对接广东省政务网的预约功能,于今年4月24日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实现网络预约及叫号功能服务。

  (7)对市货运车辆检测未实现“三检合一”的问题,广东省道路运输协会机动车维修检测分会根据南雄市新鑫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递交的申请材料,成立了核查小组,于2019年7月24日到该公司进行现场核查,出具了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服务能力现场核查意见,认为该公司基本符合综合性能检验条件,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并附综合性能检验报告单及现场核查整改通知书,该公司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立即落实整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向市交通局出具整改报告。市交通局于2019年8月5日到该公司进行复查,复查通过后签署了整改报告意见,并送省道路运输协会办理。省道路运输协会审核整改报告后与该公司进行联网技术对接服务工作,现该公司从8月22日开始正常营运,截至2020年4月底,综合性能检测一共检测了231台,其中客车106台,货车78台(含外地9台),出租车41台,教练车6台。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中山街棚改项目D幢37套自2015年开工建设超过3年仍未按期建成的问题,2019年上半年,开发商与承建方就D栋的资金纠纷通过司法途径一经解决,开发商即刻恢复施工,2019年底完成了工程主体建设。年后受疫情影响,复工比计划延期,现工程已经复工,正进行外墙等装饰施工。市住建局将大力督促工程加快施工进度,争取工程在今年6月底前基本建成。

  (2)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闲置时间超过2年,至2018年底,我市共有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510.49万元已分配但未支付使用的问题,市住建局多次组织业主单位与施工方协调工程进度,市彩釉砖厂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于2019年10月验收并达到资金支付标准,已于10月30日财政直接支付工程款510万元。

  2.省级财政支持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有13个村形成卫生站“空白村”问题,目前,百顺镇朱安村等13个村已设置村卫生站,并配置了乡村医生。此外,为培养乡村医生后备力量,市卫健局共派送了35名应、往届学生到韶关学院医学院就读“农村医学”专业,就读人员每人每年地方财政补助1万元,毕业后将充实乡村医生队伍。

  (2)有12间村卫生站未按计划完成竣工验收的问题,2019年底,百顺镇尚睦村、杨梅村、邓洞村和油山镇上朔村等12间村卫生站已全部建成验收。

  (3)对未按省定时间完成村卫生站考核和发放村卫生站医生补贴的问题, 市卫健局制定了《南雄市村卫生站绩效考核工作方案》,于 2019年10月份完成了对村卫生站的考核工作,并根据考核结果于11月底将省财政补助资金发放到位。

  3.省级财政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教育部门管理不到位,致使个别退休人员继续领取山区农村教师补助的问题,邓坊镇中心小学于 2019 年 4 月 19日追回了多发的山区农村教师补助1600 元。市教育局责成邓坊中心小学相关责任人员做出深刻检讨,充分认识错误的严重性,并及时更新了人员信息资料,杜绝上述现象再次发生。市教育局举一反三,对所有下属单位的人员变动情况进行核查,确保与系统信息一致。同时要求经办人员认真核对发放对象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发放各项补助资金。

  (2)寄宿制学校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的问题,按照上报计划,2018 年省级专项资金1,73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水口、油山、珠玑、坪田、全安等 5 个镇 6 所寄宿制学校建设,6个项目合计总投资 1,786 万元。截至2020年4月20日,资金已支出741.59万元。市教育局根据学校实际和发改立项情况以及资金使用要求,调整为实施 7个项目建设,目前进展情况如下:

  ①油山镇坪田坳小学平安厨房改造工程,总投资11.49万元,已完成。

  ②水口镇河坪小学平安厨房改造工程,总投资22.89万元,已完成。

  ③里东八一爱民学校综合楼建设、平安厨房改造及珠玑镇中心小学平安厨房改造工程,计划总投资270万元,目前主体已完工,进行装修施工中,已支付工程款164.36万元,计划今年6月完工。

  ④实验小学学生餐厅改造及一二号教学楼连廊工程,计划总投资211万元,工程已完工准备验收,已支付工程款144.41万元。

  ⑤坪田香港育苗行动爱生小学教学楼扩建、综合楼改扩建、食堂改扩建工程,计划总投资683万元,项目进行主体施工中,已支付工程款70.96万元,计划今年8月完工。

  ⑥坪田中学学生宿舍及附属工程,计划总投资614万元,因公开招标参与投标人不足导致流标后已重新招标,目前项目进行主体施工中,已支付工程款235.36万元,计划今年8月完工。

  ⑦雄州街道铺背小学扩建工程—校园改造工程,计划总投资290万元,现已完工待验收结算,已支付工程款92.12万元。

  下一步,市教育局将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快项目的建设和资金支付。

  (五)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推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园区部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未按期完工并交付使用的整改情况

  一是市政府成立工作组,加快与太保公司的沟通协调,经双方多次协商,太保公司原则上同意退出园区二期开发建设,由我市政府主导开发建设和招商。二是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项目建设资金问题。园区部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未按期完工并交付使用主要原因是受农发行授信贷款影响,市财政也统筹安排了政府债券资金切实解决建设资金问题,2019年1月至2020年3月,我市继续投入园区建设资金1.57亿元,按规划完成了园区二期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已经引进16家企业入驻园区二期。

  2.园区管委会管理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园区管委会及下属单位工作人员违规入住人才公寓且未按规定缴纳租金的问题,2018年12月,已收回东莞扶贫(南雄)指挥部和相关人员租住的房屋租金2.27万元。

  (2)园区管委会违规出借公款给职工5万元的问题,已于2019年2月12日收回;对债权债务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园区管委会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召集了相关债权债务单位,在尊重历史事实原则下,依法依规全面核对清理债权债务,落实清理应收款9900万元、应付款640万元。

  (3)对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的问题,园区管委会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2019年5月底已完成现有资产登记造册和账务核算。按照新的会计准则,依法依规按程序做好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损毁遗失资产报废处置和账务处理,对新增的重新核实张贴标签以及对已结算工程及时结转固定资产。

  (六)国有企业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未履行合同约定导致租金和木材销售款应收未收共计36.20万元的问题,翠屏公司成立追收小组,截至2020年5月7日,累计追回款项合计16.03万元。对陈琼仍拖欠猪场等租金8.67万元事项已向法院起诉追缴。对肖承志仍欠木材销售余款11.5万元的问题,原计划今年3月份收回,因疫情影响顺延6月底收回,愈期将通过法律途径追回。

  三、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及下一步推进整改的措施

  从整改总体情况看,大部分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取得较好的成果,但也存在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主要原因是:有的问题涉及政策制定与基层的实际情况有差距;有的问题客观情况较复杂,整改难度较大,完成全面整改所需时间较长,需要持续统筹推进整改。

  下一步,针对未完成整改的市公安局未提供居民身份证相片免费采集和“多拍优选”、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立等可取”服务、中山街棚改项目D幢和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未建成、翠屏公司未按合同收取租金等5个问题,市政府将严格执行《中共南雄市委审计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雄审委〔2019〕2号)的有关规定,继续督促有关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规范;市审计局持续跟进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促进全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对整改落实不力的,市政府将对有关责任人从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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