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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南雄市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时间:2024-11-29 11:13:24 来源:南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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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印发〈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粤供科函〔2023〕371号)、《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下达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任务清单和补助资金的通知》(粤供企函〔2024〕28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示范体系项目工作,提高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现公开遴选南雄市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条件

  申报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

  1.在广东省境内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的农资农技经营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等服务组织。

  2.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控制度,会计独立核算,资产及财务状况、信用记录良好;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在当地有健全的农资经营网络和一定的业务覆盖能力。

  3.供销合作社须为实施主体的第一大股东,且持股比例不低于34%。

  4.支持、配合当地责任主体(南雄市供销合作社)和上级监管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三、实施内容及绩效目标

  南雄市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补助资金共200万元,实施面积不少于4万亩。示范体系对农户参与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控项目给予资金补贴,重点用于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肥料统配统施、优质营养解决方案、地力提升、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效果监测和农业技术培训等。示范体系区域实施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重大农作物病虫危害损失率少于5%,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80%,化肥农药施用技术更加科学、规范,农民环保意识明显提高,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民满意度80%以上,开展农业技术培训200人次以上。

  农业面源污染防控项目补贴标准

实施作物

补贴标准

粮食作物

1.病虫害统防统治不高于 50元/亩;

2.肥料统配统施不高于50元/亩;

3.优质植保解决方案按指定目录农药零售价30%-40%补贴,不高于40元/亩;

4.优质营养解决方案不高于40元/亩;

经济作物

1.优质植保解决方案按指定目录农药零售价 30%-40%补贴,不高于40元/亩;

2.优质营养解决方案不高于40元/亩;

3.地力提升不高于84元/亩。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材料

  服务组织在申报日期截止前下载并填写《南雄市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和佐证材料一起报送至南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容包括:

  1、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企业概况、人员机构情况、业务开展情况、财务状况等。

  2、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投资规模、资金概算和实施计划;项目预期目标、社会效益;保障措施等。

  3、佐证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以及开展服务的业绩等。

  (二)申报格式

  申报材料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申报材料要有封面和目录,封面需标明申报单位、项目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

  (三)申报时间

  请各服务组织于2024年12月6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到南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南雄市环城东路80-82号),同时电子版扫描件发邮箱:nxgxcoop@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评审

  由南雄市供销合作联合社组织项目小组成员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进行综合评价,评审出达标的服务主体,报南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领导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五)联系方式

  单位:南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通讯地址:韶关市南雄市环城中路80-82号,邮政编码:512400

  联系人:何海莲,联系电话:0751-6138306。

  

  附件:南雄市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

  

南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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