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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外市(县)公办教师回雄任教意向摸底的通告

时间:2024-01-26 15:17:37 来源:南雄市教育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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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全面提高我市教育发展水平,进一步推动县域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师资保障,经研究,决定对有意向回雄任教的外市(县)公办教师进行摸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本人或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具有南雄籍,夫妻一方在南雄工作的外县(市、区)在编在岗教师。

  2.近三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3.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资格,特殊教育、中职学校、小学及以上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提交申请时限和所需材料

  申请教师请于2024331日前将《外市(公办教师回雄任教登记表》(附件1)纸质版交南雄市教育局人事股,并扫描二维码(附件2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林荫西路35号南雄市教育局四楼人事股

  联系电话:0751-3825197

  邮箱:nxjyrsg@163.com

  附件:1.外市(县)公办教师回雄任教登记表.xlsx

      2.外市(县)公办教师回雄任教登记二维码.docx

  南雄市教育局

  202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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