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从2024年1月1日起在市区中心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南雄市部分中心城区。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阶段:自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实施阶段:自通告实施之日起。
三、整治内容
(一)禁止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进入城区中心以下路段:从雄东路黎口路口——汽车站广场——雄中路——河南街路口——河南街——凌江路——环城西路——环城中路——环城东路以内,以及上述道路环绕的城区道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禁止机动车辆在市区所有路段乱停乱放。
(三)禁止占道经营、违规占用机动车停车位。
(四)禁止无道路运输证的机动车辆从事运输经营。
(五)禁止营业性运输车辆(包括网约车、出租车)拒载、绕道、甩客、乱收费等违规违法经营行为。
四、处罚措施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南雄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