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评选全市改革攻坚规范治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2023〕-14)要求,市开展“改革攻坚规范治理·担当作为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我市相关单位进行推荐,确定了拟推荐单位和拟推荐个人初步名单。
经市开展“改革攻坚规范治理·担当作为年”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现予以公示。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市开展“改革攻坚规范治理·担当作为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时请务必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4日至5月30日
联系电话:0751-3822201
南雄市开展“改革攻坚规范治理
担当作为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24日
韶关市改革攻坚规范治理先进单位和
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
一、先进单位拟推荐对象(2个)
中共南雄市委政法委
南雄市农业农村局
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5名)
雷 洪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邓佳铭 雄州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挂职)
孔永明 市委改革办专职副主任
王启发 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童惠洲 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市招商服务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