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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省界)至南雄高速公路工程(变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时间:2022-12-01 17:19:41 来源:南雄市交通运输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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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将“信丰(省界)至南雄高速公路工程(变更)”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与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信丰(省界)至南雄高速公路工程

  (2)选址选线:路线起于韶关南雄市界址镇百罗村(粤赣界),顺接在建信丰至南雄高速公路江西段,经乌迳镇、坪田镇、黄坑镇、湖口镇,终于韶关南雄市珠玑镇鹅颈陂村,接南韶高速公路。

  (3)工程概况: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26.5m、分离式路基宽度13.0m;路线全长41.317km,主线设大桥7058.4m/29座(含互通主线桥,以下同)、中桥322.4m/4座;设界址、坪田、中心、长市、珠玑北(枢纽)共5处互通立交;设管理中心1处、服务区1处。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湾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温魁刚

  联系电话:13802832253

  联系邮箱:84569057@qq.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南雄市湖口镇太和村广东省南粤交通雄信高速公路管理处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绿鑫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华科

  联系电话:18928741515

  联系邮箱:327931084@qq.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大灵山路11号明汇科创社区A4栋4楼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2日至12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公众可将本公示附件的公众意见表下载后填写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最后将意见表通过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交建设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及住址。我单位郑重承诺,将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对涉及个人隐私的资料予以保密。

  信函收件地址:广东省南雄市湖口镇太和村广东省南粤交通雄信高速公路管理处(来信请注明“信丰(省界)至南雄高速公路工程(变更)公众意见”)



  广东湾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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