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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雄市江头镇公开招聘村级组织员、政务员公告

时间:2024-11-28 11:32:41 来源:南雄市江头镇人民政府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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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充实和加强我镇村级工作力量,优化我镇农村基层工作队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工作人员(需服从组织分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职责

  (一)招聘岗位

  江头镇南甫村组织员1名、小竹村政务员1名。(南甫村、小竹村为江头镇山区村,距离镇政府较远,约12-15公里,多山路)

  (二)工作职责

  组织员:主要负责做好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党员教育工作、党员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基础工作台账,以及上级组织部门、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协助村级党组织、村委会开展其他日常工作。

  政务员:履行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职责,负责村级党群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工作。履行村健康员职责,负责村级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宣传服务,协助村卫生站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负责村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服务。协助村级党组织、村委会开展其他日常工作。

  二、应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能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三)符合《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办法〉的通知》条件要求;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五)报考村级组织员岗位的应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报考村级政务员岗位的,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预备党员)优先,调剂分配岗位时优先考虑分配至本人户籍所在村。

  (六)具备较强的基层公共服务意识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迅速掌握熟悉相关政策,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基本办公软件的应用,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七)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党纪党规相关规定受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违反刑法,被调查期间以及受过刑事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调查期间和曾受到治安拘留处罚的;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被调查期间和曾受到处理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时间、方式、地点及招聘岗位职数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29日至12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1.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2.《2024年南雄市江头镇招聘村级组织员、政务员报名表》(附件1,自行下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1张(用于粘贴报名表);

  4.考生承诺书(附件2,自行下载,须本人签名,1份);

  5.退役军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报名的,须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6.应聘人员因其他原因本人不能到场报名而委托他人报名的,凭本人委托书(附件3,自行下载,须本人签名,1份),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携带完整报名材料现场报名。

  (三)报名方式、地点及咨询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南雄市江头镇党建与组织人事办公室,咨询电话:0751-3806001、13169409486(刘)。

  四、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遴选方式。

  (一)面试对象

  报名资料审核通过的确定为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面试地点:江头镇人民政府。

  (三)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举止仪表及与应聘岗位相匹配性等。

  五、资格联审与体检

  对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1:1比例报市委组织部统一进行资格联审。资格联审后统一安排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六、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考生,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并在南雄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公众网进行公示。

  七、聘用及薪酬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南雄市江头镇党委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到行政村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如发现聘任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者不能胜任工作任务又不服从工作调整的,解除聘任关系。聘用期间一并纳入村级“两委”干部考核对象,考核合格的,享受与村级“两委”干部同等的绩效奖励。考核不合格的,报市委组织部予以解聘。

  村级组织员、政务员的薪酬待遇与社会保障标准参照村级“两委”干部相关标准执行,2024年每月补贴3500元。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本公告由南雄市江头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