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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时间:2023-10-18 16:53:27 来源: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南雄分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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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雄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南雄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工作职责  

  1、承担市环委会会议组织、报告请示、通知通报、信息调度、数据共享、督导考核以及成员单位协调联系等各项日常工作;

  2、承办环委会办公室的其他事务。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身心健康,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能严格遵守单位纪律;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本科以上学历优先录用。专业要求环境保护、化学等相关专业,有较强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  

  4、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8年10月至2005年10月出生);  

  5、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或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2)曾受到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8日-10月2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南雄分局(地址:南雄市永康路108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方式。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报名的,须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1张,并填写好报名表(详见附件1报名表格);

  (4)联系电话:0751-3888069,联系人:张雅琴。  

  2、考试  

  本次考试由环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采用面试遴选的方式。  

  (1)面试

  资格审核通过的确定为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初定10月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  

  (3)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举止仪表及与应聘岗位相匹配性等。面试以100分为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为60分。  

  (4)其他: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短信通知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和排名将在南雄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公众信息网公布,考生自行到相关网站查询本人成绩和排名。  

  3、体检  

  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在南雄市公立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市直机关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出现空缺的,按成绩依次替补。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在南雄市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薪酬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环委办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受聘人员工作。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能完全胜任工作岗位者,继续聘用,不能胜任工作者,解除劳务关系。聘用期内,年薪33600元(含个人部分五险一金)。  

  七、递补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本公告由南雄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南雄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



  南雄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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