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人事信息 > 招考信息

南雄市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大队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时间:2019-08-07 11:13:00 来源:南雄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根据我局执法工作的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身高1.65米以上;无纹身,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明显缺陷; 

  4、年龄在18至40周岁(截至公告发布当日计算);具有大专(含高职、高技)或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以上; 

  5、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中共党员、有城管工作经验、退伍军人、有C2以上驾驶证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触犯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的;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工作职责   

  负责协助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日常执法工作。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8日-8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和节假日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南雄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二楼办公室,地址:南雄市沿江东路125号。   

  3、报名时须提交: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验后退回,收复印件);②近期小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相片3张;③属部队退役军人的还需提供退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验后退回,收复印件);④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还需要提供建档立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验后退回,收复印件);⑤中共党员的须由所在支部开具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所属党委意见);⑥有驾驶证的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后退回,收复印件)并填写好报名表(详见附1报名表格)。 

    4、联系电话:0751-3820006,联系人:詹  荀  

    (二)面试   

    本次面试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长为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举止仪表及与应聘岗位相匹配性等,100分为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划定为60分。   

    2、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其他说明: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和排名将在南雄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网公布,考生自行到南雄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网查询本人成绩和排名。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   

    面试分由高到低前三十名进体检,体检费由个人负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及项目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出现空缺的,按成绩依次替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大队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受聘人员工作。  

  五、工资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被举报经查实后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能胜任工作岗位者,继续聘用。不能胜任者,解除聘用关系。聘用期内,年薪33600元(含社保)+绩效奖励+节假日加班工资,并按规定办理个人社会保险。  

  六、递补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五)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本公告由市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大队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南雄市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大队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doc

    

  南雄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8月7日 

扫一扫
关注
扫一扫
打开手机版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