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执法工作的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身高1.65米以上;无纹身,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明显缺陷;
4、年龄在18至40周岁(截至公告发布当日计算);具有大专(含高职、高技)或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以上;
5、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中共党员、有城管工作经验、退伍军人、有C2以上驾驶证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触犯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的;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工作职责
负责协助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日常执法工作。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8日-8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和节假日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南雄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二楼办公室,地址:南雄市沿江东路125号。
3、报名时须提交: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验后退回,收复印件);②近期小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相片3张;③属部队退役军人的还需提供退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验后退回,收复印件);④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还需要提供建档立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验后退回,收复印件);⑤中共党员的须由所在支部开具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所属党委意见);⑥有驾驶证的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后退回,收复印件)并填写好报名表(详见附1报名表格)。
4、联系电话:0751-3820006,联系人:詹 荀
(二)面试
本次面试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长为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举止仪表及与应聘岗位相匹配性等,100分为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划定为60分。
2、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其他说明: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和排名将在南雄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网公布,考生自行到南雄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网查询本人成绩和排名。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
面试分由高到低前三十名进体检,体检费由个人负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及项目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出现空缺的,按成绩依次替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大队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受聘人员工作。
五、工资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被举报经查实后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能胜任工作岗位者,继续聘用。不能胜任者,解除聘用关系。聘用期内,年薪33600元(含社保)+绩效奖励+节假日加班工资,并按规定办理个人社会保险。
六、递补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五)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本公告由市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大队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南雄市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大队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doc
南雄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