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警务工作,充实基层警力。南雄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辅警,协助民警开展执法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工性质
此次招聘的辅警为非正式工作人员身份,属临时合同用工性质,主要负责协助警察行使职权,对犯罪行为进行有效预防与控制。
二、招聘名额及范围
本次共招聘辅警110名,其中,男性100名,女性10名。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6米以上;无纹身,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明显缺陷;
4、南雄市户籍,年龄在18至35周岁(截至公告发布当日计算);男性具有高中(含中专、中职、中技)或以上学历,女性具有大专(含高职、高技)或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以上;
5、建档立卡的贫困户、退伍军人、因公牺牲民警子女、中共党员、大专(含高职、高技)及以上学历、有C2以上驾驶证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触犯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5、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的;
6、报名时身份属于各级公安机关在职警务辅助人员的;
7、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
8、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从7月22日至7月30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南雄市公安局政工室(南雄市公安局大楼五楼,地址:雄州街道雄中路338号)。
(三)报名办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须提交: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验后退回,收复印件);②个人计划生育证明;③近期小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相片3张;④属部队退役军人的还需提供退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验后退回,收复印件);⑤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还需要提供建档立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验后退回,收复印件);⑥中共党员的须由所在支部开具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所属党委意见);⑦有驾驶证的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后退回,收复印件);⑧属因公牺牲民警子女的需提供因公牺牲民警原单位证明;⑨《南雄市公安局辅警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方案规定的范围和资格条件。凡发现报考者与选聘所要求的范围、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和体能测试办法进行。
(一)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待定(资格审查合格者通过电话、手机短信通知参加面试)。
(二)
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待定(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招录名额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通过电话、手机短信通知参加体能测试)。
体能测评项目为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4分35秒内为合格标准。
体能测试为资格性测评,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
六、
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录名额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空缺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在南雄市公立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若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对其考察。
八、聘用和待遇
(一)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和政审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南雄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公众信息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无异议的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待遇
按政府购买服务待遇发放工资,并按规定办理个人社会养老保险的缴纳。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面试、体能测试、体检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二)本次招聘,招考机关不向报名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三)本次招聘成绩2019年内有效,期间我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出现空缺,可视情从本次招聘剩余考生中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咨询电话:0751-3936862。
南雄市公安局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