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人事信息 > 招考信息

南雄市总工会招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的公告

时间:2019-09-27 08:18:00 来源:南雄市总工会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根据工作需要,南雄市总工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南雄市总工会“三个一批”示范点专职集体协商指导  

  二、工作职责  

  向企业宣讲开展沟通协商的意义作用,指导推动企业建立多形式多层级沟通协商机制;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指导和帮助企业工会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收集职工意见、收集协商资料、提出协商要约、拟定协商方案、确定协商内容、研究协商策略、起草协商合同、监督合同履行、拟定规范集体协商行为和程序等。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身心健康,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能严格遵守单位纪律;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较强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  

  4、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4年9月至2001年8月内出生);  

  5、政治立场坚定,对职工有深厚感情,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善于把握企业和职工的平衡点  

  6、掌握国家和地方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文件,熟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劳动安全卫生等专业知识。  

  7、乐于倾听职工心声,敢于为职工说话;善于与企业方沟通,心理素质好,抗挫折能力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2、曾受到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曾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按规定接受处理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09-10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双休日不受理考试报名。  

  2、报名地点:南雄市总工会办公室(地址:南雄市浈江路68号5楼、中国银行隔壁)。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方式,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1)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2)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2张,并填写好报名表(详见附件1报名表格),考生承诺书1份(详见附件2,须本人签名);  

  4、联系电话:0751-3822563,联系人:董柳芩  

  (二)考试  

  本次考试由市总工会负责组织实施,采用面试遴选的方式。  

  1、面试对象  

  资格审核通过的确定为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时间和地点:初定10旬在市总工会5楼会议室,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  

  3、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举止仪表及与应聘岗位相匹配性等。面试以100分为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划定为60分。  

  4、其他说明: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短信通知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和排名将在南雄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公众信息网公布,考生自行到相关网站查询本人成绩和排名。  

  (三)体检  

  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由个人负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工作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出现空缺的,按成绩依次替补。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在南雄市政府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薪酬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能胜任工作岗位者,办理聘用上岗手续,月工资31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自付部分);年度绩效考核奖金2400元(根据考核结果按得分比例发放)  

  七、递补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本公告由南雄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1.报名表  

     2.考生承诺书  

  

  

             南雄市总工会  

               2019年9月27  

扫一扫
关注
扫一扫
打开手机版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