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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雄公易告字[2014]11号)

时间:2014-08-01 20:18:00 来源:本站原创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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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雄公易告字[2014]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韶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及网上交易管理规定》等规定,经南雄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批准,受南雄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我中心以网上交易方式出让位于南雄市珠玑镇G323线旁原竹博园地块二、地块二-A、地块二-B、地块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地块

名称

用地面积

)

主要规划控制条件

起始价(万元)

报名履约保证金(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NX1420

南雄市珠玑镇G323线旁原竹博园地块二

46350.5

1.0X2.4

34%

30%

5560

1200

50

NX1421

南雄市珠玑镇G323线旁原竹博园地块二-A

5777.6

1.0X1.3

43%

20%

550

110

10

NX1422

南雄市珠玑镇G323线旁原竹博园地块二-B

11001.4

1.0X1.2

30%

20%

910

200

20

NX1423

南雄市珠玑镇G323线旁原竹博园地块三

36870.5

1.0X1.3

27%

30%

1936

400

20

备注

1公用道路等不计入发证面积,具体以国土部门测量为准

2土地使用年限:住宿餐饮用地、批发零售用地为40年,住宅用地为70年。

3各地块的网上交易截止时间详见各宗地交易方案。

二、公告时间:201481日至2014820日;网上交易时间:2014821日至201493日止本次公开网上交易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报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申请人可以独立竞买,本次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非本市注册登记的公司(企业)或个人竞买的,竞得人须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全资项目开发公司,并在竞得土地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该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市国土资源局可直接与该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缴交报名履约保证金:有意竞买人申购网上交易地块后,按要求填写表单,并从网上交易系统打印转账凭条,凭转账凭条通过柜台或网银将足额报名履约保证金转入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单位名称: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雄支行;账号:2005032129024936561)。

六、其他要求:具体出让要求详见网上交易出让方案。

七、网上交易地址:南雄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120.87.37.110);咨询电话:0751-3860739

 

 

 

                                   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8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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