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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雄国土资告字[2013]22号)

时间:2013-11-27 09:21:59 来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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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雄国土资告字[2013]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韶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及网上交易管理规定》等规定,经南雄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批准, 受南雄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我中心以网上交易方式出让位于南雄市水口镇农贸市场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概况

(一)基本概况:地块位于南雄市水口镇农贸市场用地,宗地编号为NX1338,出让用地面积为2910.91;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计)。

(二)规划技术指标:

规划用地面积2910.91平方米,容积率1.0X4.3;建筑密度≤66.20%;绿地率≥15%。公用道路等不计入发证面积,具体以国土部门测量为准。

(三)规划设计要求:

1、用地范围内出入口不少于2个,出入口宽度满足消防、疏散要求。

2、首、二层为农贸市场,市场采光口面积不少于250㎡,商业建筑面积4300㎡。

3、在规划条件范围内按规划要求进行方案设计,并满足道路、消防、排水、停车、环境、工程建设标准等强制性规范、条文要求。

二、网上公告时间:20131127日至20131216日;网上交易时间:从20131217日至201312261530分止。本次公开网上交易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报价。

三、网上交易起始价:网上交易起始价人民币玖拾肆万元整(940,000)。确定竞得人方式:价高者得。

四、申请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申请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非本市注册登记的公司(企业)或个人竞买的,竞得人须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全资项目开发公司,并在竞得土地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该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市国土资源局可直接与该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缴交竞买保证金:有意竞买人申购网上交易地块后,按要求填写表单,并从网上交易系统打印转账凭条,凭转账凭条通过柜台或网银将足额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万(1,000,000)转入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单位名称: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雄支行;账号:2005032129024936561)。

六、其他要求:具体出让要求详见网上交易出让方案。

七、网上交易地址:南雄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120.87.37.110);咨询电话:0751-3860739

 

 

 

                                   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11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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