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雄国土资告字[2013]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韶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及网上交易管理规定》等规定,经南雄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批准, 受南雄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我中心以网上交易方式出让位于南雄市原江头镇粮食仓库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概况
(一)基本概况:地块位于南雄市原江头镇粮食仓库用地,宗地编号为NX1337,出让用地面积为2915.7㎡;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50年(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计)。
(二)规划技术指标: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915.7平方米,建筑密度30%≤X≤45%;容积率0.5≤X≤1.5;绿地率≤20%。公用道路等不计入发证面积,具体以国土部门测量为准。
(三)规划设计要求:
1、厂区围墙与厂内建筑的间距不宜小于5米,围墙两侧建筑物之间应满足防火间距要求。
2、在规划条件范围内进行方案设计,并满足道路退让、消防、行业规范、环境等规范要求。
二、网上公告时间:从2013年11月27日至2013年12月16日;网上交易时间:从2013年12月17日至2013年 12月26日15时15分止。本次公开网上交易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报价。
三、网上交易起始价: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元)。确定竞得人方式:价高者得。
四、申请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本次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申请人未在南雄市工商部门注册的,竞得土地后必须在南雄市设立注册全资项目公司,并在竞得土地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该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市国土资源局可直接与该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缴交竞买保证金:有意竞买人申购网上交易地块后,按要求填写表单,并从网上交易系统打印转账凭条,凭转账凭条通过柜台或网银将足额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元)转入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单位名称: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雄支行;账号:2005032129024936561)。
六、其他要求:具体出让要求详见网上交易出让方案。
七、网上交易地址:南雄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120.87.37.110);咨询电话:0751-3860739。
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