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雄国土资告字[2013]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韶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及网上交易管理规定》等规定,经南雄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批准, 受南雄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我中心以网上交易方式出让位于南雄市全安镇原二0九厂9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概况
(一)基本概况:地块位于南雄市全安镇原二0九厂9号,宗地编号为NX1324,出让用地面积为3325.8㎡;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50年(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计)。
(二)规划技术指标:
规划用地面积为3325.8㎡,建筑密度30%≤X≤60%;容积率0.5≤X≤1.8%;绿地率≤20%。公用道路等不计入发证面积,具体以国土部门测量为准。
(三)规划设计要求:
在规划条件范围内进行方案设计,并满足道路退让、消防、行业规范、环境等规范要求。
二、网上公告时间:从2013年7月10日至2013年7月29日;网上交易时间:从2013年7月30日至2013年8月8日15时止。本次公开网上交易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报价。
三、网上交易起始价:人民币肆拾贰万元整(¥420,000元)。确定竞得人方式:价高者得。
四、申请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本次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申请人未在南雄市工商部门注册的,竞得土地后必须在南雄市设立注册全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并在竞得土地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该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市国土资源局可直接与该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缴交报名履约保证金:有意竞买人申购网上交易地块后,按要求填写表单,并从网上交易系统打印转账凭条,凭转账凭条通过柜台或网银将足额报名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元)转入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单位名称: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雄支行;账号:2005032129024936561)。
六、其他要求:具体出让要求详见网上交易出让方案。
七、网上交易地址:南雄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120.87.37.110);咨询电话:0751-3881061。
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