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公易告字[2015]2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韶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及网上交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南雄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批准,南雄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交易方式公开出让位于南雄市雄州街道原铝制品厂地块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地块概况
(一)基本概况。该地块位于南雄市雄州街道原铝制品厂地块二,项目概况如下:
编号 |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主要规划控制指标 | 交易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NX1522 | 3668 | 居住用地 | 1.0≤X≤4.8 | X≤35% | X≥25% | 1135 | 340 |
备注 | 1.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指标计算以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计算依据; 2.住宅用地70年(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计); 3.确定竞得人方式:价高者得; 4.增价幅度为50万元; 5. 本次公开交易采取网上交易的方式进行。 |
(二)主要规划控制要求。详见该地块规划条件及附图(其中公用道路等不计入发证面积,具体以国土部门测量为准)。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宗地的公告、申购及交易时间:
交易公告时间:从 2015 年12月21日至 2016年1月9日;网上交易时间:从2016年1月10日至 2016 年1月19日15时止,网上申购(报名)截止时间: 2016 年1月15日 17 时止;竞买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 2016 年1月15日 17 时止。
四、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申请人可以独立竞买,本次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非本市注册登记的公司(企业)或个人竞买的,竞得人须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全资项目开发公司,并在竞得土地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该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市国土资源局可直接与该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缴交竞买保证金:有意竞买人申购网上竞价项目后,按要求填写表单,并从网上交易系统打印转账凭条,凭转账凭条通过柜台或网银将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叁佰肆拾万元整(¥3,400,000元)转入指定帐户(单位名称: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雄支行)。
六、其它注意事项:
1、网上交易宗地的申购方式、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等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详见宗地交易方案和交易须知,内容以宗地交易方案和交易须知为准。有意竞买人可直接登陆到本中心的交易网站(南雄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120.87.37.110咨询电话:0751-3860739)查阅及下载宗地交易方案和交易须知。
2、竞买保证金在网上交易系统报名后一次性足额转入系统指定银行账号,竞买保证金必须以人民币支付;竞买人竞买多宗地块的,应分别缴交相应的竞买保证金。
3、本次公开网上交易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报价。
4、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交易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网上交易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建议各有意竞买人提前进行办理CA数字证书、网上交易会员注册、缴交竞买保证金等相关手续;如因延误办理CA数字证书、注册会员或竞买保证金未及时到账,导致有意竞买人丧失竞买资格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