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盛远招标有限公司于2014年04月14日在韶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南雄市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Y14GZ026)采购(公开招标,下同)公告,现将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原招标文件P3第四点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第1点中“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更正为“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二、原招标文件P3第四点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2、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4年04月14日至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澄清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14-招标文件(服务类)--南雄市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项目SY14GZ026.doc)
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人:谢加华
电话:0751-383878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芝、张莉莉
电话:0751-8228655
传真:0751-8228755
联系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北江路2幢电信综合楼四楼(邮编:512026)
韶关市盛远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