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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雄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资金及项目管理细则》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2-01-04 16:19:53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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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推进2020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确保合规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根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9]50号)、《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商务电函[202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制定了《南雄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资金及项目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管理细则》),现将其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细则》的制定背景

《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五条明确,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遵循公开、择优、规范、高效原则,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制定《管理细则》,是为了推进我市2020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工作,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确保项目方案稳步推进。

二、《实施细则》的起草依据

(一)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9]50号)。

(二)《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商务电函[2020]102号)。

(三)《南雄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南雄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管理细则》为六章,共二十条内容:

  1. 第一章为总则,共四条内容:一是说明了制定细则的各类文件依据;二是明确了示范工作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三是明确了示范工作资金管理遵循规范管理、严格审批、权责明确等原则;四是明确了示范工作资金的绩效目标。

  2. 第二章为示范工作资金支持对象及内容,共三条内容:一是明确了示范工作资金的支持对象,即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农村电子商务培训等;二是明确了示范工作资金的支持方向,即支持发展共同配送,支持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升级建设,支持农村地区商贸流通企业数字化转型,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三是规定了示范工作资金不得用于网络平台建设及购买流量支持,不得用于征地拆迁、人员经费等经常性开支。

  3. 第三章为部门职责,共三条内容:一是明确了财政部门职责,配合商务部门组织项目申报及审核工作;二是明确了商务部门职责,明确了推荐项目的组织实施,加强资金项目的监督和管理;三是明确了其它职能部门的责任及工作任务。

  4. 第四章为项目管理,共七条内容:一是明确了项目实施方案;二是明确了实施方案的依据文件;三是规定了要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在实施方案的项目管理办法中要明确示范项目的申报、评审、监管、验收、评估等内容;四是明确了实施方案、项目和资金安排情况要在当地媒体或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五是明确了项目实施完成后,应及时组织进行项目验收审核;六是明确了要将已支持项目及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报送省商务厅、财政厅备案;七是明确了要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整理。

  5. 第五章为资金的监督和绩效管理,共一条内容:明确了示范工作资金管理实行责任追究机制。

  6. 第六章为附则,共两条内容:一是明确了本细则由商务局负责解释;二是明确了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关于印发《南雄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资金及项目管理细则》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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