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雄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和资金管理细则》有关规定,按照《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加快拨付2022年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县域商业建设事项) 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3〕42 号)要求,经南雄市商务局党组会议决定,对符合支持建设方向且建设进度较好、承办企业信用良好的南雄市统仓共配仓储中心建设项目、南雄市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南雄市数字乡村电商云平台建设项目、粤北腊味产业加工项目、南雄市归园居亲子休闲项目、柑橘采后分拣中心建设项目等6个项目预拨付奖补资金共556万元。
自公告之日起,如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我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8日-12月25日
联系人:刘泉,联系电话:0751-3935689。
特此公告。
南雄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