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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澜河镇委员会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7-12 17:25:08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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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至8月,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澜河镇委员会(以下简称“澜河镇党委”)进行了巡察,8月23日,市委巡察组向澜河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明确整改目标

  澜河镇党委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结合《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澜河镇党委切实担负起整改的主体责任,坚决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坚持全面从严,采取有力措施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二)围绕主责主业,落实整改责任

  澜河镇党委第一时间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杨珂同志担任组长,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把控。2022年8月29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印发<澜河镇党委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澜发〔2022〕17号),建立巡察整改问题台账,明确各项问题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确保整改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果。9月26日,澜河镇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深入查摆、剖析原因、明确责任、强化举措,以专题民主生活会成效提升整改质量。

  (三)加强监督检查,抓好整改落实

  整改工作开展期间,澜河镇党委通过不定期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实时掌握问题整改进度,根据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建立《巡察反馈意见分项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镇纪委对照台账清单,对问题整改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对应付了事、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人员进行约谈,必要时进行问责处理。通过监督检查不断完善整改工作,切实推动整改成果落地。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针对“部分事项议而不决、决而不行”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澜河镇党委决策议事规则》,明确召开党委会之前,党政办要及时向各位党委委员、各办公室搜集及汇总需提交党委会研究的议题,报告镇党委书记、副书记审核,做到议题、内容、程序三明确。对要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和易产生分歧意见的事项,镇党委书记应与其他党委委员协商沟通,力求在主要方面取得一致意见。该规则于2022年11月16日重新提交澜河镇党委会讨论研究,原则上通过,于11月18日印发,自印发之日执行。

  2.针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参照雄办发〔2022〕1号-中共南雄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南雄市委常委会“三重一大”事项清单(试行)》的通知,根据澜河镇实际,进一步完善《澜河镇“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试行)》,明确了原则上一万元以上的经济开支应由集体决策。该制度于2022年11月16日提交澜河镇党委会讨论研究,原则上通过,于11月18日印发,自印发之日执行。

  (二)政治理论学习浮于表面问题

  3.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落实学习计划,制定了《2022中共澜河镇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2022年澜河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制定学习内容,提出学习要求,帮助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真学、细学、深学,真正做到常学常新、常思常悟、常研常得;二是坚持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结合分管工作制定个人自学计划,用科学理论联系生活实际,推动学习往心里走、往深里走、往实里走;三是抓好自学督查,镇党委主要领导每半年集中调阅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自学笔记,查看心得体会,对出现简单、敷衍等现象的及时给予批评指正,确保理论学习不停于摘抄、不流于形式。

  4.针对“党史学习敷衍了事”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理论学习教育常态化,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引导党员干部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引向深入,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二是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改革攻坚·规范治理主题学习、各重大理论学习活动要求,通过宣讲会、集中学习、自学等方式开展学习,切实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

  (三)落实耕地保护要求存有偏差问题

  5.针对“撂荒耕地整治工作存在形式主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澜河镇撂荒耕地复耕灭荒工作方案》,制定了《澜河镇撂荒耕地整治定期巡查机制》,明确了巡查时间、巡查方法以及巡查要求。在9月份,镇农办联合各村“两委”干部开展了全域撂荒耕地整治巡查,对各村台账内的撂荒耕地整治情况进行现场核实,并完善了相关巡查台账;二是组织各村委会作为复耕复种主体,整治辖区内连片15亩以上撂荒耕地图斑。截至目前,澜河村锅坑村小组2号图斑已复耕种植大豆、上澜村谭屋村小组3号图斑已复耕种植油菜、葛坪村葛坪村小组9号图斑已复耕种植玉米、上矽村刘屋村小组3号图斑已复耕种植油菜、白云村官田村小组5号图斑已复耕种植玉米,复耕复种初见成效。另外根据省厅下发的不可复耕十二条指引认定,上澜村1号、2号图斑,白云村8号图斑以及洞底村委会中门村小组撂荒耕地符合不可复耕十二条认定条件,目前暂未复耕;三是积极引导复耕主体申领撂荒耕地整治奖补资金,催发复耕主体内生动力,充分发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导向作用。在今年的种粮统计工作中,对已确权颁证的耕地出现弃耕抛荒的,按照省、市最新规定剔除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范围。

  6.针对“‘两违’整治欠力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摸排,建立台账。对辖区内“两违”情况全面排查,实事求是统计汇总,建立“两违”台账;二是加强“两违”整改工作的宣传,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海报以及LED屏宣传等方式提高群众的耕地保护意识和依法依规建设意识,营造良好“两违”整改工作氛围;三是因地制宜,分类处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以及上级要求,区分“两违”类别、年限等因素,分别采取拆除、暂缓拆除等方式进行分类处理;四是强化巡查,遏制新增。建立完善网格化、片区化、责任化无缝对接的“两违”巡查机制,对新增“两违”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两违”。目前对于上述相关违法事件已立案,待当事人猪场生猪处理完成后,我镇将联合村委会将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复耕。

  (四)产业项目“后劲不足”问题

  7.针对“镇党委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不够紧密有效,部分扶贫产业可持续性发展能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温室大棚挂牌招租,引进新的经营主体,确保大棚有收益;二是维持仙草种植规模,一方面动员本地村民继续种植仙草,一方面积极引进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种植新的产业,目前,正在引进溪黄草种植项目;三是继续在澜河镇推进芋头、丝苗米等扶贫产业种植工作,加快大米加工厂建设进度,以产业增收带动乡村振兴工作成效。

  (五)非法采矿屡禁不止问题

  8.针对“镇党委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坚决,未及时发现偷挖稀土矿的违法行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村(社区)全面排查辖区内的非法采矿点,形成线索台账,掌握底数;二是集中整治,联合公安、自然资源、环保、综合治理等有关部门,协同合作,加大日常监管、信访举报核查力度。探索构建预防手段和机制,提高巡查成效;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利用手机短信、农村大喇叭、宣传栏等形式,对《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设立举报热线,营造全民监督的氛围;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完善网格化管理,将职责落实到人;五是镇纪委对落实非法采矿监管工作不力的3名镇、村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提高思想认识,主动担当作为,以更高的责任心推动澜河镇矿产资源保护工作。

  (六)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9.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研究部署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建立健全《澜河镇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镇党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抓总、夯实责任,推动落实镇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各领导班子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作为,把意识形态工作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基层党组织学习、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每半年向镇党委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安排,每季度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分析研判会议,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机制;三是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扎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完善档案资料整理工作,集中清理不符合要求的意识形态工作总结,重视考核资料整理工作;四是针对部分班子成员未结合分管领域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要求其将意识形态工作补充写入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整改状态:已完成

  10.针对“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网络安全工作会议,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要求,做好日常网络安全自查自纠、自管自控工作,及时修复漏洞、加固防护;二是要求党建办等8个部门立行立改,邮箱按照字母+数字+特殊符号的要求修改密码,设置强口令,其他部门负责人针对此类情况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并定期核查本部门电脑内不必要的系统、网站、应用、服务、端口和链接,做好及时关闭和删除清理;三是要求党建办等13个部门对邮箱历史邮件进行及时清理,其他部门负责人针对此类情况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并每月开展一次“回头看”;四是对5台终端被监测存在高危等级网络安全风险的电脑,当时一经发现,立即打开360等防护软件对电脑设备进行木马查杀和漏洞修复,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11.针对“阵地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整改行动,对镇村宣传栏、横幅、LED显示屏等宣传阵地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排查清理,共清理掉破旧横幅17条,内容过时未及时更新的破旧宣传广告5处;二是制定每月巡查机制,由镇宣传办牵头每月对社会宣传阵地和内容进行全面排查,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阵地建设和管理,确保宣传栏、广告牌、电子显示屏、文化活动场地等意识形态阵地内容及时更新,杜绝宣传内容导向错误、文字歧义、污渍破损、内容过时等情况,始终坚持正确方向和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七)形式主义仍然存在问题

  12.针对“造‘盆景’应付调研”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领导干部思想建设,树立以问题为导向的调研意识,召开镇党委专题座谈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认真剖析存在的问题,鼓励干部主动了解基层、贴近基层、扎根基层,服务基层,进一步提高干实事、服务群众的能力,推动决策制定的科学性;二是完善监督体系和渠道,对外畅通群众媒体投诉监督举报渠道,在镇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官网上定期公开调研信息,向群众宣传12345投诉监督举报热线,保证群众的意见能够充分反馈,贯穿政府的调研与决策的全过程。

  13.针对“文风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党政办清查2019年至2022年党政办发文资料、各部门清查2019年至2022年制定的工作制度、计划等相关文稿资料,将不合格、不合规的7份文件制度进行销毁,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澜河镇实际情况,重新制定相关制度,提高可操作性;二是于8月15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公文写作能力提升培训会,从增强党员干部理论政策水平、加强公文写作能力及研究分析各部门工作特点和工作规律等多方面出发来展开培训,切实保障提高澜河镇文稿质量。

  (八)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问题

  14.针对“巧立名目发放津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1月4月,镇纪委将康园中心多发2名工作人员岗位补助6000元清退至南雄市监察委员会账户;二是重定修订聘用司机合同,规范工资发放名称;

  三是重新调整辅警、护林员等临聘人员的工资发放标准,取消出勤奖、调解费等不规范表述,将其合并列为岗位补助;四是规范津补贴发放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政策发放津补贴,做到有据可依、有迹可循。

  15.针对“多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清退多领应休未休年休假补助,2022年11月4月,镇纪委将黄文俊、李同柱多发应休未休年假工资报酬共计2635元清退至南雄市监察委员会账户;二是严格执行《澜河镇请休假制度》,由党政办对干部职工的休假情况及时进行登记,年底统计好每位人员的休假天数,发放应休未休年休假补助应由镇党政班子会研究决定并通过;三是加强审核把关力度,对干部职工休假天数、应发补助实行复核,并由分管领导签字确认,镇纪委对其进行把关。

  16.针对“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清退违规报销的费用,2022年11月4月,镇纪委将梅幸平多报探亲假路费214.5元、谭福田报销餐费150元,以上合计364.5元清退至南雄市监察委员会账户。2022年10月31日,叶仕瑛将违规报销的差旅费480元退回至南雄市澜河财政所账户;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澜河镇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差旅费用报销的标准、程序,财务人员对报销单据进行审核,外出学习、培训等所需经费报销必须附主办单位通知文件,并经领导审批方可报销。

  17.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镇、村(社区)干部学习上级公务接待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公务接待各项标准内容。开展“厉行勤俭节约”等主题教育,牢固树立勤俭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二是修订完善《澜河镇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工作制度》,于2022年11月16日提交澜河镇党委会讨论研究,原则上通过,于11月18日印发,自印发之日执行。《制度》严控接待范围,对无公函、无通知要求及因私活动不予以接待,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活动统筹接待,严格控制接待规模、范围、人数、金额、标准,严格遵守接待清单制度,实现接待过程可追踪。

  18.针对“违规为镇村干部购买商业保险”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各村、各部门及财务人员加强对党纪党规和财务制度的学习,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今后将规范报销范围,做到一切支出有文件依据。

  (九)资金资产管理不到位,存在流失风险问题

  19.针对“对历史债务追收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2018年3月市委第二巡察组问题反馈指出镇村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大量外借款。根据巡察组要求,澜河镇对时间跨度大,无法对借款进行索票或索款,已经形成坏账、呆账的,经向市财政局请示并经过镇班子会讨论,按照《会计法》和相关财务制度规定交由财政所进行销账处理。2022年9月,镇财政所对历史债务借款进行梳理,由分管财务领导牵头开展追收工作,并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解决历史债务问题。后续将严格遵守《澜河镇财务管理制度》,推行公务卡的使用,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0.针对“村委会对集体资产疏于管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组织各村对集体资产进行全面清查。2022年9月,澜河村村医将澜河村卫生站配套的台式电脑、健康一体机、电针仪和冷藏箱归还至澜河村委会,今后将由村委会负责保管;二是提高资产管理水平,严格落实《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做好资产设备日常管理工作,推动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定期化、常态化。

  21.针对“公款私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5月起,镇纪委联合镇财政所、驻村干部等,多次下乡到村开展指导,给出整改意见。建立村小组集体资金整改台账,镇纪委派出8次30余人次对3个村进行重点监督,点对点跟进,研判整改措施并进行整改指导,全面督促村委会、村小组抓好整改落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截至10月底,3个村29个村小组集体资金共计64.49万元完成整改,其中23.65万元集体资金按规定存入村小组账户(包含不在统计范围内的村小组集体资金39451元),已使用并销账的村小组集体资金44.82万元;二是规范村小组集体资金管理,严禁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白条单”入账等不规范行为,每年开展村级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水平;三是加强监督管理,不定期与三资工作人员、新安财务公司会计人员联系,及时掌握各村、各村小组资金存量及使用情况,对不按规定落实财务管理制度的村、组进行通报并责令整改。

  22.针对“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财政所于2022年4月对2018年11月镇政府账套购买办公桌45000元,2018年2月镇政府账套付四楼会议室座椅费用52828元,2021年12月镇政府账套付乡村振兴工作队办公电脑2台13097元,2021年12月财政所账套付人大会议室音响设施采购73375元,共计18.43万元固定资产进行补录登记;二是对历年固定资产登记情况进行自查,经查,2021年镇政府购买的一台联想激光打印机4913.84元、两台联想电脑12166.16元,共计1.708万元固定资产未进行登记,2022年11月镇财政所对以上固定资产进行补录登记;三是组织镇、村财务人员学习财经知识和有关政策,严格规范财务人员职责,每月清点村级固定资产,对新增资产及时进行登记,对报废资产进行核销,切实做到固定资产底数清,管理合法合规。

  (十)工程项目监管不严问题

  23.针对“部分专项资金使用未经评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上矽村学校门前河堤防洪毛石挡土墙工程2022年9月30日提交财政局评审中心评审;二是对上矽村委会主任曾能顺、葛坪村委会主任朱龙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职,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各项规定及要求履行监管职责,管好用好各类专项资金;三是制定《澜河镇项目监管方案》,开展工程项目实施、评审及报账的业务培训,明确工程建设要点,规范资金审批使用。

  24.针对“未严格按照合同执行”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工程项目业务培训会,明确工程施工需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指导,严格执行工程资金支付手续及约定金额,进一步提高业务人员依法依规办事的能力;二是加强工程项目签订及履行合同规范管理,做好工程项目合同审核,对易产生纠纷的条款进行严格把关,做好项目前期统筹、中期监管、后期跟进,认真比对是否按合同施工,发现违约情况及时制止,及时整改。

  25.针对“工程结算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联系施工方将2018年葛坪村文体广场工程项目多结算工程款3607.5元退回葛坪村委会账户、联系施工方补安装3条石座凳到葛坪村委会;2022年11月,施工方已将上矽村卫生站建设工程多结算工程款1359元退回至上矽村委会;二是对上矽村委会主任曾能顺、葛坪村委会主任朱龙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加强工作作风建设,认真审核把关工程结算事项,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大项目建设管理力度,严格把关工程质量,尤其是不按图纸施工、偷工减料等行为,加大项目施工期间现场检查,督促施工方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落实施工项目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事项进行。工程完成后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确保质、数、量相符;四是制定《澜河镇项目监管方案》,组织镇、村干部共同学习方案要求,明确各类工程的主要责任部门为项目的主管部门,按照《方案》所列的内容对工程进行监管,确保项目工程顺利实施。

  (十一)康园中心作用未发挥问题

  26.针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残疾康复服务精神不力,对社区康园中心疏于管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2年8月,澜河镇康园服务中心与残联工作人员入户走访我镇残疾人群体,根据残疾人本人或家属意愿制定新会员名单。9月份召开情况说明会议,分管领导主持会议,为服务对象讲解康园中心的服务内容以及康园中心会员的权益,让服务对象充分了解到康园中心的作用,自愿加入康园会员;二是建立康园中心值班制度,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排班表正常开展康园中心服务活动。经过与会员本人及家属商议,康园中心每周开展两次活动,工作人员为康园服务中心会员开展训练活动提供相应的保障。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每次参与活动的会员达半数左右,其余会员因做农活请假未参与活动,整体运转情况较之前有较大的的进步;三是将原由会员保管的钥匙回收,由康园中心工作人员专职保管,未经主要领导允许,钥匙不得外借。

  27.针对“选拔非党员担任党建办主任”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调整分工,已将符合中共党员条件的非党员党务工作者发展为中共党员,将其余非党员的党务工作者进行重新调岗分工。目前澜河镇党建办共有工作人员两名,其中党建办主任徐永皓于202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年7月转为正式党员、工作人员田光景于于202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1年7月转为正式党员;二是组织相关负责人事工作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条例,今后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28.针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十八大以来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有关文件要求,对本单位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开展全面自查整改和档案专项审核,目前已完善全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二是加强对党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指导,系统学习档案管理工作的各种知识,提高实际管理水平;三是定期检查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及时反馈收集缺少、错漏的材料,做好档案防虫、防潮、防丢等管理工作。

  29.针对“评先评优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评先评优的程序,评选表彰前,严把人选关,严格材料审核,评选表彰后,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评选结果通过公开栏进行公示;二是加强相关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对年底评先评优名单进行双向核查,确保人员资格。

  (十三)党员管理不规范问题

  30.针对“党员档案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中的申请、推进、公示、组织谈话、预备党员考察等基本程序;二是将党员发展的程序及要求及党员个人档案需收集项目及资料规范填写要求到各村(社区),各村(社区)对照清单,逐一核对,查漏补缺,目前已完善了党员档案资料的归档;三是提升党务工作人员工作水平,加强对村党组织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提高其政治意识。督促各支部对党员发展流程进行学习,要求严格按照流程进行,防止再出现档案缺失问题。目前已开展党务工作者培训4次,党员档案专题培训1次,规范了党员发展程序、会议记录撰写、资料归档等。

  31.针对“未按规定交党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的通知》要求,对下属党支部交纳党费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党费清缴台账,完善党费收缴制度;二是严格执行中组部印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文件要求加强党费管理,并要求各党支部对未足额交纳党费部分予以追缴;三是镇党建办加强监督检查,每季度检查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将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十四)党内整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32.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报备审批制度,规范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的召开;二是加强党建工作指导。进一步加强全镇党支部党建工作指导,督促做好“三会一课”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规范开展“三会一课”,提高“三会一课”质量;三是每季度对党建工作开展监督检查,通过现场查阅、交叉检查台账等方式对“三会一课”进行检查考核,对各支部存在的问题具体分析反馈,对未落实制度的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对弄虚作假的及时通报批评。

  33.针对“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敷衍了事”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文件,提高领导干部对民主生活会的认识。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前,由党委书记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对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进行检查,做到把好最后一关,坚决杜绝材料抄袭情况,确保每位党员干部思想上、认识上和行动上的高度统一。今后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执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对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逐项报告。

  (十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未压实问题。

  34.针对“镇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2022年1月4日,澜河镇党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研究会议,要求镇班子成员结合重点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镇纪委开展监督落实;二是制定《中共南雄市澜河镇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南雄市澜河镇2022年党政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表》,进一步明确了领导班子、分管领导的主体责任。制定《澜河镇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措施一览表》,对班子成员、各部门及重点岗位人员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并制定对应防控措施;三是开展党风廉政纪律教育月活动,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上党课、召开廉政座谈会、防腐自查自纠等多种形式,使全镇党员干部在思想上、作风上、纪律上取得了较大的进步。

  (十六)会议记录不严谨问题

  35.针对“党委会与党政班子联席会的会议记录均记录在党委会会议记录本上”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由组织委员负责党委会议记录,及时规范详细如实记录会议内容,会议记录由各党委委员签名确认;二是查漏补缺,由组织委员对空白页和未完整记录进行补充完善,防止出现他人代抄现象;三是提高认识,对党委会和党政班子联席会进行区分,严格按照规范的会议记录要素进行记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通过集中整改,澜河镇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距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镇将继续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以钉钉子精神做深做实整改“后半篇文章”,切实以巡察整改工作推动澜河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责任担当

  澜河镇党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继续加强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坚持从严管党治党,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严格的要求,对巡察整改工作抓到底。

  (二)坚持分类施策

  澜河镇党委将认真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对共性问题由责任部门统筹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工作强力推进。对个性问题由涉及部门研判会审,分类施策。通过整改措施“组合拳”,做到点面结合,立体覆盖,切实做到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整改,一个环节一个环节过关,采取有效措施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提质增效。

  (三)开展督导检查

  严格对照整改问题台账持续跟踪督办,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确保每个问题都在期限内整改到位、取得实效。对完成整改任务的,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整改成效“不过期”,对整改效果不好的深入分析原因、及时研判调整方法,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拒不整改、敷衍了事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责令作出深刻检讨,必要时进行追责问责,并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做到一切工作有矩可依、有迹可循,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532138;电子邮箱:nxlhjj@163.com;邮政信箱:南雄市澜河镇新街75号;邮政编码:512400。



  中共澜河镇委员会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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