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南雄市委巡察办始终按照上级党委对巡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牢牢把握政治定位,不断探寻规范有效的路径、探索务实奏效的做法、尝试灵活管用的方式,做细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高位推动整改,压实整改责任。市委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加强对巡察整改方案的指导和整改报告的审核,书记专题会听取书记点人点事整改情况,对阶段性未完成整改的、线索处置等提出明确要求,推动重要问题线索快速办结、突出问题彻底整改。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专题审议十四届第一轮各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情况汇报,并对一些突出问题提出了明确的督促整改要求,进一步传导了整改压力,巩固拓展了巡察整改成果。
二、强化贯通融合,做好日常监督。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意见》精神,市委巡察办与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联合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单位的整改责任,加强巡察整改规范化。建立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组织部门齐抓整改模式,研究制定《南雄市委巡察整改质效评估办法》,明确由市纪委监委牵头监督巡察整改工作,市委巡察办做好巡察整改监督的统筹协调与汇总报告,组织部门加强对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指导和评估,宣传部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整改情况的跟踪落实,形成“巡察—反馈—整改—监督”的闭合链条,推动真改实改清仓见底。
三、强化专项治理,紧盯关键环节。针对十四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发现的村小组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由市纪委监委及时开展村小组集体资金管理专项整治,有效推动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将监督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用好专题报告,针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共性突出问题,提请市委重视关注,市委明确由相关单位牵头组织集中整治,督促职能部门进一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所有牵头整改办理单位在接收专题报告3个月内报送整改办理情况,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三方联动”对整改办理情况审核,确保全面整改到位。
(四)注重跟踪指导,做好服务保障。以成立巡察服务保障中心为契机,发挥好“综合业务、技术支持、服务保障”十二字职能,协助巡察办对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报告。由巡察服务保障中心对整改情况进行全方位跟踪,把好整改“第一关”,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联合会审工作规程》,明确会审流程、审核要点,由市巡察服务保障中心牵头对整改方案进行审核,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同时,在整改期间,巡察服务保障中心加强对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的日常指导,与巡察办组成整改指导组,助力巡察整改督办,形成“把关、整改、评估、督查、长效整治”整改监督链条,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