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雄市委巡察机构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紧紧围绕“三个聚焦”, 突出“关键少数”,深化“主责+聚焦、守正+创新、实效+长效”贯通联动,全流程压实巡察主体主责,有效发挥了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利剑愈显锋芒,震慑持续生威。
一、“主责+聚焦”,政治监督更加精准。一是扛牢主体责任。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巡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把抓好巡察工作作为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抓手,纳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述责述廉、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委主要领导亲自调研、部署、推动,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巡察工作,统筹谋划巡察工作任务,持续推动巡察工作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要求、高质量推进。二是突出“三个聚焦”。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政治监督。各巡察组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紧扣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看贯彻上级决策部署、落实效果以及群众反映等,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持续提升。同时,通过细化“三个聚焦”的具体问题表现形式,对被巡察单位的政治生态精准“画像”,推动政治巡察抓得更细、落得更实。
二、“守正+创新”,监督合力更加凝聚。一是强化贯通融合。深化巡审联动,采用先审后巡、先巡后审、巡审同步等方式,推动巡审深度融合、效应叠加。探索与人大全过程协作联动,形成涵盖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和责任追究的“巡察+人大”监督体系。加强巡察与市直属机关工委协作配合,构建巡前通报、人员选派、巡中协调、成果运用等联动方式,切实把巡察中“晒”出的机关党建问题“归零”。细化完善与纪检、组织、宣传、财政、信访等部门协作机制,形成了“巡察+选人用人”“巡察+意识形态”“巡察+扫黑除恶” 等“巡察+”新模式,凝聚了监督合力,提升了巡察监督质效。二是探索试点工作。坚持以系统的思维高起点谋划工作,以创新实干的精神高标准推进工作,充分把握全省巡察服务保障中心试点契机,成立了南雄市巡察服务保障中心,制定了《巡察服务保障中心责任清单》,明确“综合业务、技术支持、服务保障”等12项具体职能职责,实现了与巡察办职责界定清晰又紧密衔接。建立专班指导、专题会商、专项跟进的“三专”工作机制,探索形成“三项融入、三项职能”的“三三”工作模式,助推巡察机构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得到不断提升。
三、“实效+长效”,监督效果更加明显。一是力促巡察整改见实效。以“全覆盖、零容忍、长震慑”的鲜明态度,把巡察整改作为强化监督效果、推动成果运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确保了“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联合会审工作规程》,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五方会审”,明确会审流程、审核要点,强化各部门监督责任。探索建立巡察整改质量评估机制,对整改问题要求被巡察单位严格制定有针对性、可行性、全面性的整改措施,作为衡量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的有效标尺。二是推动标本兼治见长效。市委巡察机构对巡察发现的村小组资金管理不规范、资金监管方面等问题,及时移交市纪委监委开展村小组集体资金管理专项整治,2022年,全市各镇(街道)共发现涉及村小组集体资金管理有关问题金额累计853.58万元,已整改840.56万元,有效推动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将监督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同时,要求对存在问题进行排查,并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