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刘可欣同志符合公务员录用资格条件,拟同意录用为公务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至16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南雄市审计局反映(受理地点:韶关市南雄市沿江西路68号,邮编:512400,电话:0751-6976886,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以示负责。
南雄市审计局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将取消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南雄市审计局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