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南雄市澜河镇人民政府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南雄市澜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电话监督
三、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部门 |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
1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接收信息公开申请的方式、途径等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
2 | 机构职能 | 本单位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
3 | 工作动态 | 本单位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 党政综合办公室、相关业务部门 | |
4 | 通知公告 | 以本单位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本单位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
5 | 财政预决算 | 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三公”经费等。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
6 | 办事指南 | 广东政务服务网韶关市南雄市澜河镇网上服务窗口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
7 | 其他 | 本单位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 党政综合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