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界址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南雄市界址镇人民政府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通过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政务微信等形式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通过南雄市界址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众互动平台(//www.beidejeans.com/sgnxjzz/gkmlpt/index)、电话(0751-3762001)等方式监督。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公开类别及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部门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1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 界址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指南,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 | 党政办 |
2 | 机构职能 | | 界址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内设机构、机构职能、领导班子分工等 | 党政办 |
3 | 通知公告 | | 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规划、总结、规章制度、公示文件等信息 | 各部门 |
4 | 工作动态 | | 本单位重大会议、领导活动、重大工作、行政职能相关业务工作开展情况等 | 各部门 |
5 | 办事指南 | | 界址镇网上服务窗口 | 相关业务部门 |
6 | 财政预决算 | | 本单位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等 | 财政所 |
7 | 义务教育 | | 学校本年度招生计划、教育政策、表彰名单等 | 相关业务部门 |
8 | 社会救助 | | 社会救助信访通讯地址、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等 | 公共服务办 |
9 | 养老服务 | | 老年人补贴发放内容和标准、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格式;办理流程、办理部门、办理时限、办理时间、地点、咨询电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理须知等 | 公共服务办 |
10 | 社会保险 | | 社会保险办理条件、需携带证件、需填写表格、办理流程等 | 人社所 |
11 | 公共法律服务 | |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普法动态资讯等 | 司法所 |
12 | 公共文化服务 | | 机构名称、开放时间、机构地址、联系电话、临时停止开放信息等 | 文化站 |
13 | 农村危房改造 | | 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文件、政策解读等 | 规划办 |
14 | 食品药品监管 | 批准服务信息 | 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目录、办理基本流程、经营范围、经营者名称、办理部门、办理进展、监督投诉渠道等 | 食安办 |
15 | 其它 | | 其它本单位应主动公开的信息等 | 各部门 |
16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党政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