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悉,2022年3月(3月1日零时至3月31日24时),除新冠肺炎疫情外,广东省21个地市报告2起一般及以上级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均为食物中毒,累计发病5例,死亡2例:
中山市报告1起毒蘑菇中毒,发病1例,死亡1例,事件级别为较大;
梅州市五华县报告1起钩吻碱食物中毒,发病4例,死亡1例,事件级别为一般。
据了解,广东常见剧毒蘑菇种类有白毒伞(致命鹅膏)、灰花纹鹅膏、黄盖鹅膏白色变种、粘盖包脚菇、簇生沿丝伞(簇生黄韧伞)。其中,导致中毒人数最多的两种蘑菇分别为白毒伞(致命鹅膏)和铅绿褶菇。
为预防误食中毒事故的发生,请广大群众、餐饮单位不要自行采摘、食用、制售野生蘑菇、断肠草等野生植物。
一、食品经营者要落实对食品进货查验
各类餐饮单位、食堂等食品经营者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自我管理,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进货渠道要正规,并做好原料进货登记台账。
各类单位食堂,尤其是学校食堂严禁采摘、采购野生蘑菇,五指毛桃(易于钩吻根茎混生),严禁使用野生蘑菇、五指毛桃作为食品原料;
对可食用蘑菇、药食同源食材要严格挑选,避免有毒有害物质混入其中。
二、切勿自行采摘食用野生蘑菇、野生植物
为预防误食野生毒蘑菇、断肠草等中毒事故的发生,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采摘。踏春郊游期间,广大群众不要因为好奇或者满足口腹之欲采摘野生蘑菇或者来源不明的蘑菇、野生植物等,由于鉴别毒蘑菇并不容易,广大群众不要轻易采摘。
(二)不购买。勿在路边摊贩购买蘑菇,即使在正规市场上购买野生蘑菇,也不能放松警惕,尤其是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不要偏听偏信,轻易买来食用。不要购买来源不明的中药材。
(三)不食用。为避免食物中毒,家庭要慎食野生蘑菇。集体聚餐、餐饮服务、民俗旅游等不要加工食用野生蘑菇,以确保饮食消费安全。在自制药酒和利用中药材煲汤前,一定要详细了解有关药材的知识,并从正规渠道购买药材,以确保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做好食物中毒应急处置
目前,对毒蘑菇、断肠草等中毒尚无特效疗法。一旦误食野生蘑菇、野生钩吻等野生植物后出现疑似中毒症状,应尽早采用催吐等方法迅速排除毒素。催吐后应尽快到医院接受治疗,并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就诊时最好携带剩余蘑菇或野生植物样品,以备进一步明确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