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30 10:57:11
来源:南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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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秋国庆节将至,“双节”期间是外出旅游、婚庆喜宴、家庭聚餐等食品消费高峰,为保障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市食安办向广大市民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发出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希望全社会共同行动,共同守护“双节”期间食品安全。
一、保持防控尺度不减,维护餐桌文明
(一)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落实疫情防控的要求,在节前开展一次自身隐患排查、一次全面清洁消毒、一次食品安全培训教育。
(二)各农贸市场、餐饮企业要落实体温检测、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要提倡绿色消费,节约用餐,配备公筷公勺餐具。
(三)广大市民群众要做好自我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勤通风,就餐时与邻桌保持安全间距。严禁买卖野生动物,吃多少点多少,自觉践行“光盘行动”。
二、购买食品注意事项
(一)选择在持有证照的超市、商店购买。不要在无证照的食品店铺或食品摊贩处选购,不购买有异味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二)购买预包装食品应注意查看食品外包装是否完整无破损,包装上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是否清楚、齐全,是否在保质期限内。
(三)购买散装食品应注意盛放食品容器或隔离罩上是否有食品的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识。
(四)购买食品要妥善保存购物发票和相关凭证。不要轻信以产品销售为目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等。不要盲目通过会议销售、电话销售、免费试用等活动购买食品和保健食品。
三、外出就餐注意事项
(一)看许可证照。现场查看餐饮单位是否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合法证照,自觉抵制到无证餐饮单位消费。选择就餐场所时应注意到证照齐全、食品加工条件、就餐条件、餐饮消毒条件好、量化分级高的“笑脸”等级餐饮单位。
(二)注意在外就餐的疾病防控。用餐前应洗手,尽可能使用公筷;慎重选择熟卤菜、凉菜冷食、四季豆、土豆、野生菌、小龙虾等高风险食品;切勿食用违禁食品,少吃或不吃生食水产品。
(三)不要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或从未食用过的食物以及易过敏食物,特别是老年人、幼儿、孕妇及抵抗力较弱人群更要重视。不要采摘、购买、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来历不明的食物(如河豚鱼、野生蘑菇等)。
四、网络订餐注意事项
(一)选平台。选择正规专业的外卖平台或者知名品牌餐饮企业的APP订单,不选择“朋友圈”“微博”“微店”等未经有关部门许可备案的订餐渠道订餐。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应加强对入网餐饮经营者和送餐人员的防控宣传,配送容器每天清洁消毒,送餐人员保持个人卫生,使用“食安封签”,确保送餐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
(二)选商家。在订餐平台查看餐饮单位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确认经营资质。
(三)查看“食品安全等级”。优先选择“笑脸(良好)”“平脸(一般)”等级餐饮单位,不选择没有公示结果的商家。
(四)选食品。尽量选择风险较低的热食类食品;如果选择风险性较高的食品(冷菜、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等)收货时应查验是否有采取冷藏措施,如有不符合要求拒绝收货。
五、家庭聚餐注意事项
(一)生熟分开。加工和盛放食品时,应避免生熟食品交叉污染;生、熟食品放置亦应严格分开;使用冰箱冷藏食品时,生、熟食品应分层放置(熟上生下),且存放在容器中或用保鲜膜包好。
(二)烧熟煮透。食品应当烧熟煮透,食品中心温度70℃以上;注意不要过于追求菜肴的鲜嫩和避免食物的体积过大,避免产生未烧熟煮透的情况。
(三)慎吃生食。不生食淡水水产品,生食深海水产品也应谨慎,确保新鲜。生吃瓜果蔬菜一定要洗净消毒。
(四)隔夜食品要回烧。冷藏或过夜的熟食、剩饭菜要妥善保存,在感观辨别确定未变质的前提下,食用前须彻底加热,维持70℃以上3分钟。隔夜食品不要多次加热食用。
六、预防食物中毒
(一)预防动植物性食物中毒和米酵菌酸毒素中毒,要警惕木耳、银耳、大米等贮存不当或贮存时间过长。当前季节中,变质银耳和木耳、米面制品等食品,容易被污染,进而产生米酵菌酸毒素,食用即导致食物中毒。
(二)自制谷类发酵食品、泡发木耳或银耳和谷类发酵制品贮存不当或贮存时间过长,容易产生米酵菌酸毒素,加热烹制无法消除毒素,食用后仍可引起食物中毒,一般应在谷类发酵制品购买、木耳或银耳泡发当天食用完。
一旦出现恶心、腹痛、腹泻、发热等不适反应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就近就医,并保留可疑食物样本。
节日期间,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加强食品安全巡查,消费者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或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南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