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服务管理局:
现将省人社厅《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1357号)转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从2015年7月1日起将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