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包括两方面: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
(1)所谓形式条件,是指专利局对专利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实质审查以及授予专利权所必要的文件格式和应履行的必需手续。这就是说,专利申请须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并须提交具有一定格式和内容要求的申请文件。
(2)实质条件可确定申请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有无专利性,这是确定专利申请能否授予专利权的关键。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这三个实质条件的要求很严格,三者之间既独立,又相互联系,缺一不可,专利审查亦依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顺序进行。授予外观设计的实质条件为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
是不是所有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申请及与已有外观设计不相同或不相近似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都能授予专利权呢?不是,专利法第五条规定的“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以及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各项就不能授予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