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经2005年5月1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5年7月15日起施行,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的《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同时废止。
2021年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2009年5月26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南雄板鸭”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南雄板鸭”已有千年的历史,当地称为“曝腌”,又以珠玑古巷的板鸭最为出名。珠玑古巷的板鸭以精制腊味而闻名遐迩。南雄板鸭在标准的制定上体现出了低盐、低水分、低脂肪、高蛋白质的特点,属于环保健康食品。另外还制定严格限制食品添加剂的标准项目,保证了南雄板鸭的天然风味和质量安全。目前,“南雄板鸭”有四家用标企业,分别是南雄市匠香缘食品有限公司、南雄市二塘板鸭厂、南雄市万丰果菜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和南雄市众鑫家庭农场。